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年04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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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以及《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及《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3月23日起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4年3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公司员工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快递方式(在显著位置标明“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意见”)向公司监事会提出书面意见。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3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等相关公告。

  2024年2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发布了首次回购股份的更正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73,2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2%,最高成交价为13.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790,675.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4.0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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