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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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4-01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8年10月26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6票。

  公司董事李彩芬、杨志杰、陈艳、成林、邱良杰、王春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4-01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洋王”)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8年10月26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2016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13日。

  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8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3.555元/股。锁定期自公告日(2016年9月14日)起12个月,即2016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55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22,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转增股数为1,947,15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41,450股。

  2018年3月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1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转增股数为1,168,29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

  2021年2月26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4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

  公司已于近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8年10月26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4-01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等。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2,308,3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954%;最高成交价为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8元/股,成交金额为67,989,165.2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4-01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有效期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有效期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7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一)本金及收益风险:

  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的收益为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本产品项下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招商银行仅保障产品正常到期时的结构性存款本金(销售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二)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资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从而对产品收益产生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收益水平,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和利率的变动,从而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4)购买力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5)汇率风险:本结构性存款在实际投资运作过程中,由于汇率市场出现巨大变化造成本结构性存款所投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对本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三)政策风险

  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四)提前终止风险

  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之前终止本产品,如招商银行因特定情况在产品到期日之前终止本产品,则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设想的全部收益。

  (五)流动性风险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和赎回,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

  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 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各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投资者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七)不可抗力风险

  指由于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律的重大变化、基准利率和/或准备金率和/或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 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八)估值风险

  本产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结构性存款估值与实际变现价值可能发生偏离,投资者应知晓该风险。管理人估值仅作为参考,招商银行不承担投资者以及任何第三方使用该估值引发的其他风险。

  (九)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

  本产品投资者的收益与上海金价格水平挂钩,结构性存款收益率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认购。

  (十)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自本产品开始认购至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 或发生不可抗力, 或发生其他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的情形,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十一)数据来源风险

  在本结构性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由此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计算的收益不符的风险。

  (十二)观察日调整风险

  结构性存款可能因为投资标的监管备案延迟、交易相关系统异常、市场重大异常、投资标的交易异常等原因无法在预定日期完成相关投资或结算,从而导致观察日调整、客户实际清算分配时间延迟、客户实际收益与原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等情形,由此而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将尽合理努力控制调整及延迟范围,并将调整后的具体情况通过信息公告向投资人发布。

  (十三)管理人风险

  由于管理人(包括结构性存款的管理人、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下的收益遭受损失。如结构性存款管理人内部作业、人员管理及系统操作不当或失误,或违背相关合同约定、 未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项下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回报。

  2、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3,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业务申请书、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2、银行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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