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昝秀丽
上市公司在披露财报前期“临阵换所”行为,引发相关部门关注。*ST三盛4月2日发布公告,因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解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同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年报披露季,相关部门强化“换所”监管,重点关注“临时换所”“频繁换所”“大所换小所”等异常情形,并对多家异常“换所”的公司及年审机构进行约谈、发函。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相关部门对“突击异常换所”的情况接力出击,追责力度持续加大,制度设计愈加完善,推动审计生态持续优化。
强化“换所”监管
中注协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24日,共有55家会计师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530家。对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期间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异常情形,监管部门一直高度关注。
在年报集中披露的“敏感季”,对于“突击换所”的情况,相关部门接力出击,释放严监严管信号。
继上交所3月14日就*ST商城年报前突击换所火速下发问询函后,中注协于3月21日发布消息,已于近日向*ST商城拟聘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约谈函,要求其提示临近年报披露日承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新承接的上市公司客户2023年年报审计开展情况。同时,证券监管部门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个别上市公司在2023年年报披露临近前变更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是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关于有关会计处理及审计程序存在分歧、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安排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年报审计要求等,引起市场关注,相关事项影响重大,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指出。
中注协提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要综合考虑客户业务复杂程度、业务风险,分派具有相应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团队,确保执行业务必要的时间和资源;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要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在准备报告时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
追责力度持续加大
针对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尤其是年报审计问题,监管追责力度持续加大,倒逼会计师事务所主动归位尽责当好“看门人”。随着年报披露季推进,一些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对投资人而言,这些“非标”审计意见构成了重要的投资“避坑”指南。
3月13日,A股2023年年报首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出炉。*ST佳沃当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ST佳沃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埃森股份3月28日公告,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当注册会计师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或者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等情形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发表非标审计意见。”中注协资深会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李云彬表示。
“对投资人而言,这些‘非标’审计意见对于及时、充分揭示上市公司风险有着重要意义,也将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指导帮助。”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称。
筑牢审计防线
除加大监管追责力度、促进审计机构主动归位尽责外,业内人士认为,优化审计生态应在发挥监管合力、压实机构责任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筑牢审计防线。
一系列相关举措正在推进。3月5日,中注协会同财政部会计司、监督评价局及证监会会计司召开监管约谈会,对新备案首次承接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8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体监管约谈。
据悉,会议旨在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引导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和提升审计质量。
在提高审计质量方面,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哲建议,加强审计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审计程序符合准则的要求,并保持审计独立性,避免利益纠纷;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管理,特别是在涉及复杂交易和财报披露的情况下,确保审计程序能够充分覆盖关键领域;确保员工接受最新的会计准则、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培训,与时俱进。
对于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建议,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加大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环境,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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