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立实业,股票代码:00062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3月29日、4月1日、4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函进行了书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函表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近期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该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截至目前,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业务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市场竞争等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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