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4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唐国海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拟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麒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麒盛科技 证券简称:603610 公告编号:2024-012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各方基本意愿的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合作及初步洽商结果,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本协议签订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 本次签订的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项目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关联关系说明: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智能床配套数字化电器系统生产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其子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智能电动床电器系统(以下简称“电器系统”)及智能床配套靠背及缝纫外套,其中电器系统包括调节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多功能操作系统及睡眠管理智能系统。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调节系统产能800万套/年,控制系统产能400万套/年,操作系统产能400万套/年,睡眠管理智能系统100万套/年,缝纫外套100万张/年,智能床配套靠背产能50万张/年的生产。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项目预计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1.4亿元(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交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中该项目拟投资金额为114,593.81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尚须经过相应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发行能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到位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予以置换。若由于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导致不能成功实施,公司拟采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补足资金缺口。
5、项目选址:王江泾镇,位于秀水大道南侧、麒盛科技东侧地块。
以上项目建设内容最终以实际签订协议及项目备案信息为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名称:麒盛科技智能床配套数字化电器系统生产项目;
2、项目选址:王江泾镇,位于秀水大道南侧、麒盛科技东侧地块;
3、用地面积:约148亩,具体情况以实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为准。
(二)政策支持
基于双方在本协议中对项目经济指标及相关事项做出的约定,经甲方认定,在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和本协议约定时,根据甲方政策对项目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和产业扶持政策支持。
(三)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尽快完成该地块土地建设用地调整及其他相关工作。
(2)在乙方取得土地后,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等。
(3)甲方负责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
2、乙方义务
(1)乙方竞买取得该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后,按挂牌地块规划条件相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进行建设。
(2)乙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需与甲方签订秀洲区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
(3)乙方在项目投产后,在污水排放、废弃、固体废弃物及相关的环保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签订有助于推动麒盛科技智能床配套数字化电器系统生产项目加速落实。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加强核心部件技术的自助可控,提高供应链稳定性。通过引进先进的智能化生产及控制设备,有助于实现公司电动床核心部件的自主生产,深化产品智能化程度及加速技术迭代,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智能电动床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智能电动床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二)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项目立项、环评、安评、消防等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四)《项目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相关数据并不代表公司的承诺。
本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的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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