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4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详细回复。鉴于部分回复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更好的完成回复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4月7日前就相关事项作出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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