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04月03日 02:5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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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787;股票简称:华源控股

  债券代码:128049;债券简称:华源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7.37元/股

  转股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可转债转股情况:自2019年6月3日转股首日起,累计共有199,175,800元“华源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占发行总量的49.7940%;累计转股数量为26,990,738股,占华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8.6784%。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0元华源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0股,占华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华源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00,824,200元,占华源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50.2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2018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了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27号”文同意,公司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源转债”,债券代码“12804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6月3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4年11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58元/股,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向钟玮玮等3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6,878,900 股于2019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华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1月24日起由原来的7.58元/股调整为7.57元/股。

  公司2019年5月22日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华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5月30日由7.57元/股调整为7.52元/股。

  公司2020年5月30日披露《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5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华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5日起由原来的7.52元/股调整为7.42元/股。

  公司2021年6月4日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1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华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起由原来的7.42元/股调整为7.37元/股。

  二、华源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99,175,800元“华源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占发行总量的49.7940%;累计转股数量为26,990,738股,占华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8.6784%。

  2024年第一季度,华源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0元,减少数量0张,转股数量为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剩余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00,824,200元,占华源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50.2061%。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512-86872787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按股份性质统计的华源控股、华源转债《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65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6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583,69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6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291,84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26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771,825.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3月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261,6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7,125,625.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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