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行业竞争风险以及各种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顺利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未来协议所涉项目开发建设并投产运营后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和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协议基本概况
1、为充分利用安达市丰富的风、光资源,发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综合开发建设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安达市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天楹”或“乙方”)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2、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安达天楹与安达市人民政府就实施建设“安达市天楹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签署《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协议为公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北部湾商务中心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达天楹与安达市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达天楹与安达市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安达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政府
乙方:安达市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达市天楹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
(2)项目投资:总投资约169.5亿元人民币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能源装机容量1.8GW,其中风力发电1.4GW(含新增0.4GW风电上网)、光伏发电0.4GW,配套建设重力储能等综合储能140MW/280MWh;绿氢装置规模10万吨/年,氨装置规模3.8万吨/年,甲醇装置规模62万吨/年。
2、争议解决
在合作期间,因解释和适用本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或遇到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影响到具体合作事项实施的,双方应及时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提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解决,仲裁地为北京,仲裁一裁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积极响应了国家双碳战略的号召,符合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驱动发展战略,本协议的签署短期内对公司的收益暂无影响,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本项目将根据整体规划与建设进度,分阶段、分期进行开发投资建设,项目除公司少部分出资外,还将引入保险资金、产业基金等多种途径的资金,未来项目的投资建设或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综合权衡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在保证公司财务状况合理的情况下,科学规划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行业竞争风险以及各种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由协议双方签订的《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1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03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04月0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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