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61,398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30%,购买的最高价为16.69元/股、最低价为14.8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25.67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2,2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9元/股,最低价为14.7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5.40万元。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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