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代码:688503                 公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627,8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37,512.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0.7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627,886股,合计转增79,501,38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5,129,271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向下取整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数总额。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自2015年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始终专注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一直专注于新型电子浆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用光伏导电银浆。光伏导电银浆是一种以银粉为基材的功能性材料,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其产品性能和制备工艺直接关系着太阳能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构筑了品类丰富、迭代迅速的产品体系,能够满足市场主流的各种高效太阳能电池对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的需求,包括P型PERC电池主、细栅银浆,N型TOPCon电池成套的4款银浆,HJT电池用主、细栅银浆及低成本导电浆料,X-BC电池导电银浆,能与P-Poly层形成良好接触的导电浆料。

  2023年,光伏市场正经历着“N型”电池技术对“P型”电池技术的快速替代,这一变革推动了电池制造中的氧化铝、氮化硅、多晶硅、氧化硅等膜层结构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趋势。同时,金属化相关的新技术,如LECO、光注入、N型双面Poly等也被广泛引入。公司凭借长期以来积累的材料和配方设计能力,积极应对市场变革,加大了对N型电池新型银浆/银铝浆产品的研发投入。经过不懈努力,我们成功实现了N型TOPCon电池用高效银铝浆产品、TOPCon电池密栅窄线宽背面细栅产品、TOPCon电池LECO烧结银浆、P+型Poly接触银浆系列产品等多个新系列产品的量产。此外,在HJT低温纯银系列产品方面,我们实现了低电阻、高印刷性、低成本技术的突破。同时,银包铜浆料产品的体电阻、银含量大幅降低和合金浆料,浆料长期可靠性也获得显著提升。在XBC丝网印刷中高温浆料和钙钛矿叠层超低温浆料技术开发方面,我们也取得了重要的技术进展,大幅降低了中高温浆料的接触电阻及超低温浆料的体电阻。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公司在光伏市场的竞争中赢得了先机,也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光伏浆料之外,公司围绕新能源行业对功能材料的需求,开发了ECA导电胶,动力储能用聚氨酯导热胶、结构胶,新一代组件封装用新型定位胶、阻水胶及绝缘胶。同时将导电技术和粘接界面技术延展至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和光学器件行业,开发了包括射频器件、被动元器件端、内浆,EC低温导电浆料,LTCC导电浆料和光学模组用功能胶水体系。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光伏导电银浆的销售。公司通过采购生产所需的银粉、玻璃氧化物、有机原料等原材料,经过配方研发、配料、混合搅拌、研磨、过滤、检测等工序,最终产出光伏导电银浆产品。公司采取直销、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将光伏导电银浆产品销售至终端太阳能电池生产商。

  1、研发模式

  光伏导电银浆属于配方型产品,配方上任何参数的调整都可能会影响与电池片厂商生产工艺的适配性及电池片的光电转化效率。针对产品配方的研究开发、迭代改良、客户适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并组建强大的研发团队,以研发驱动业务发展。目前,公司研发工作由新产品开发部门主导,研发支持、工程技术中心、应用技术支持等部门配合支持,共同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公司其他部门也会根据客户反馈、生产经验持续提出产品改良建议,共同推动产品不断更新升级。

  依托上述模式,公司将研发方向与市场趋势、客户需求紧密结合,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电池技术进入“N型”以后,对金属化技术的迭代速度需求大大提升,材料-工艺-设备的紧密配合要求也随之提升。公司的产品配方开发模式也进行了针对性升级:

  (1)硬件方面,公司投入数千万,引入了如GC-MS、GPC、连续式DSC、稳定性分析仪等有机材料、粉体材料专业分析设备,并对银浆应用性能测试平台进行了升级,增加了兼容230尺寸硅片的印刷-烧结-光注入成套设备,LECO激光烧结设备、自动IV-EL测试设备、高精度3D形貌测试设备、PL测试仪。

  (2)软件方面,公司引入了研发管理数字化系统,对产品配方数据、产品测试数据、样品制样工艺数据进行系统化管理和分析,大大提升了配方开发效率,提升信息分享速度,优化了物料成本。

  (3)团队方面,研发团队基于产品开发部门的需求,细化了材料开发及检测团队,强化了工艺及设备开发团队,优化了产品项目开发流程,聚焦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升级。基于N型技术迭代速度的提升,研发团队加大了与核心客户、关键设备企业和相关材料企业的互动频次,形成了技术开发合作攻关模式,并定期对行业技术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更新公司产品技术开发方向。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银粉、玻璃氧化物、有机原料等,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辅以少量备货。

  银粉为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原材料,其定价方式主要为在银价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的加工费。由于银粉为贵金属,采购单价较高,且银浆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公司通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购”,即根据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及时向供应商“背靠背”采购银粉,以降低银价波动风险。同时,为应对重要节假日等特别情况,公司会综合考虑交货周期、物流状况、客户采购预期等因素,备有一定的银粉库存。对于玻璃氧化物、有机原料等原材料,公司通常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定采购价格,并结合生产需求下达采购订单。

  同时,在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江苏连银,现已更名为江苏聚有银,致力于光伏电池银浆用电子级银粉的全面国产化,第四季度已经开始实现每月吨级的银粉自供,产能不断爬坡,有望在2024年逐步放量。银粉自产增厚盈利的同时,能保障主要原材料的客制化与稳定供应,对公司规模扩张的战略意义重大。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收到下游客户的订单和提货计划后,结合客户需求、自身产能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按计划排期生产。

  公司设立制造部、品管部,负责组织并实施产品生产和品质管控。其中:制造部负责按照生产制度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把控,以保障整个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品管部负责对来料及成品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原料符合公司生产标准、成品满足客户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终端客户为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公司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针对潜在需求较大、信用良好的客户,公司通常采用直销模式。对于直销客户,公司会指定销售人员持续维护客户关系、对接客户采购需求,同时,由研发相关部门持续追踪客户的技术路线和生产工艺,提供技术支持并不断迭代升级银浆产品以适配客户需求;针对部分潜在需求较小、公司销售网络覆盖薄弱的客户,由经销商负责商务谈判、维系客户关系。经销商基本不设库存,在收到终端客户订单后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并通常由公司直接发货至终端客户生产基地。

  公司所采取的销售模式与合作策略,均旨在稳固其在光伏银浆市场中的领导地位。通过提供卓越的客户服务与灵活多变的合作方式,公司不断增强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随着光伏行业的持续繁荣与进步,公司将继续调整并优化其销售策略,以适应市场的不断变革及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运用于太阳能光伏行业,位于产业链的上游。

  光伏产业链示意图

  ■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处于快速成长期。在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产业链布局完整,整体制造能力和市场需求全球领先。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全球对清洁能源的迫切需求以及各国政府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支持,“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产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行业迎来市场化建设的高峰。此外,随着光伏发电成本大幅降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逐步实现,我国光伏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动力,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光伏产业链投资的不断加大,我国光伏行业近年来的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光伏产业链生产基地,其光伏导电银浆需求量也随之激增。同时,根据《2022-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近年来国产光伏导电银浆的技术含量、产品性能及稳定性持续提升,叠加国产浆料企业与本土电池企业的紧密合作,国产光伏导电银浆综合竞争力不断加强,进口替代已显成效。

  (2)技术门槛

  多年实践显示,技术是实现持续降本增效的终极推动力,同时,光伏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也促使了整个光伏行业的持续发展。就太阳能电池行业,一方面为了提高发电效率,不断研发出新型高效电池技术,从传统的多晶硅电池到单晶PERC电池再到最新的TOPCon电池、HJT电池和XBC电池。在N型电池结构加速迭代P型电池的行业大背景下,加大相应浆料技术开发投入成为关键。一方面N型电池技术自身迭代速度大幅加快,“效率天花板”远未达到,加大了浆料的应用匹配难度。另一方面,因N型电池或者工艺步骤增多,或者技术成熟度相对较低,对银浆应用窗口和稳定性要求也大幅提升。在保证浆料技术快速迭代的同时,如何提高浆料产品量产稳定性是整个浆料技术的关键难点。

  N型电池均是双面结构电池,光伏导电银浆需求量加大,银浆性能对电池性能的影响也进一步加大。

  (1)成本方面,TOPCon电池银浆需求量是PERC的1.5倍以上,HJT电池浆料需求量提升了2倍以上,客户对降本需求极其迫切。一方面,降本最有效的方法是配合窄线宽印刷技术,降低电池银浆耗量,但对银粉、玻璃粉和分散技术的要求提升明显,需要加速对原材料加工工艺、表面处理技术和银浆分散技术进行不间断的升级,以满足10um以下线宽的印刷要求。另一方面,浆料自身材料的降本新技术开发速度也在进一步提升。

  (2)提效方面,银浆印刷精度已经做到了10um水平,将向5um水平发展,烧结后线宽也将收窄至15um以内。同时电极-硅片界面上,银浆烧结/固化结构的厚度也进一步减小,TOPCon产品从800-1000nm水平减小至400-500nm水平,HJT与ITO接触层的结构也已优化至100nm左右的精度水平。这些都将成为浆料技术升级的门槛。

  在全产业链降本增效的目标推动下,研发体系完善、创新能力较强、大批量供货稳定性好的光伏银浆企业将具有更显著的竞争优势,从而取得更广阔的发展契机。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顺应光伏技术的发展趋势,持续进行研发探索。通过长期自主研发,公司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如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主栅及细栅银浆技术、TOPCon高效电池成套银浆技术、超低体电阻低温银浆技术等,并成功实现了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这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对于提高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公司不懈努力,以聚和材料为代表的境内银浆厂商已经打破了境外厂商在光伏导电银浆领域的垄断地位,不仅提升了国产光伏导电银浆的市场占有率,也增强了中国光伏产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自成立以来,公司参与制定了SEMI 发布的“晶体硅太阳电池 N 型层接触用银浆技术规范”,取得了“江苏省双创团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潜在独角兽企业”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023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榜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等诸多企业荣誉。

  鉴于光伏导电银浆是决定光电转换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下游太阳能电池片厂商对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的性能、质量、可靠性要求较高,因此选择供应商时通常导入周期较长。公司凭借性能优异、品质稳定的产品和响应及时的服务,在业内获得了较高的品牌认可度,与通威太阳能、东方日升横店东磁晶澳科技、中来光电、润阳悦达、阿特斯、英发睿能等诸多国内知名太阳能电池片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荣获通威太阳能授予的“2022年度战略合作伙伴”和“2022年卓越品质奖”,天合光能、阿特斯授予的“2022年优秀供应商”、中润能源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创新奖”、横店东磁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合作伙伴”、东方日升授予的“2023年度优质供应商”、新潮能源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创新奖”等多项客户奖项。

  公司依靠在研发技术、人才团队、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全方位服务等方面建立的竞争优势,光伏导电银浆产品销量年年攀升。根据《2022-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的数据,2022年度,全球市场光伏银浆总消耗量为3,322吨,公司光伏银浆销量为1,374吨,2022年公司的光伏正银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41.40%,排名全行业第一位,为光伏银浆产业的国产化替代作出了重要贡献。2023年度,公司光伏银浆出货量为2,002.96吨,成为行业历史上首家年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超过2,000吨的企业,继续保持太阳能电池用光伏银浆行业的领先地位。

  在此基础上,公司充分利用在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积累的各项资源,积极开发、推广非光伏领域用浆料产品,部分产品已形成批量供应。

  光伏行业保持高度景气度,银浆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能持续释放,基于新技术的产品加速放量,公司布局的上游银粉业务,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经过2023年的迅猛进步,N型电池技术,包括TOPCon、HJT、XBC等主流形式,逐渐取代P型PERC电池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这一技术变革推动了光伏银浆使用量的迅速增长,历史上首次突破了5,000吨的重要关口。同时,银浆技术本身的更新速度也在持续加快,从原先的6-12个月缩短至了现在的3-6个月,显示出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活力。

  而在这个大背景下,光伏电池单瓦银浆成本和单瓦银浆用量,在各个技术路线上都是快速降低的。随着更高精密的印刷技术的升级,以LECO、激光减薄等精密热加工技术在光伏行业的快速量产,银的利用率也在不断上升,金属化成本不断降低,可大大降低电池加工的非硅成本,降低光伏行业对白银的需求压力。N型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为例,其是天然的双面电池,N型硅基体的背光面亦需要通过银浆来实现如P型晶硅电池正面的电极结构;同时,N型晶硅电池的正面P型发射极需要使用相对P型晶硅电池更多的银浆,才能实现量产可接受的导电性能。因此,N型电池除转换效率要显著高于P型晶硅电池外,对银浆的需求量也要高于P型晶硅电池。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N型电池中HJT电池对银浆的单位耗量(mg/片)是普通P型电池的1.5-2倍左右,从每瓦银浆耗量的角度上来说,N型电池每瓦耗量仍高于P型电池,随着N型硅电池的未来市场占有率增加,光伏银浆市场需求量有望进一步增加。

  综上,虽然以多主栅为代表的印刷技术不断革新,短期内降低了光伏银浆的需求量,但随着全球能源改革不断深化,太阳能电池产量将保持快速增长,结合N型电池技术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长期来看,未来太阳能电池用光伏银浆的市场规模将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0亿元,同比上升58.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亿元,同比上升13.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9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执行。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因关联监事黄莉娜女士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0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和监事,以及与董事、监事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邮政编码:213000

  电子邮箱:ir@fusion-materials.com

  联系电话:021-33882061

  联系人:林椿楠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87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2,083,189.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2,182,847.68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627,8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37,512.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0.9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627,886股,合计转增79,501,38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5,129,271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向下取整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2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和材料”)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867,43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0,132,562.2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6日,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民生银行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薛家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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