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及《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82,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54%,回购最高价格27.84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5.5000元/股,回购均价27.061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0,962.0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股份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发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可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情况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82,133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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