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23 公司简称:瑞华泰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系列包括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电工PI薄膜等,其中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西门子、庞巴迪、中国中车、艾利丹尼森、德莎、宝力昂尼、生益科技、联茂、思泉新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广泛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公司秉承“参与全球竞争,赢得业界尊重,肩负社会责任”的企业愿景,始终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近二十年来坚持自主研发及创新,掌握了配方、工艺及装备等完整的高性能PI薄膜制备核心技术,已成为全球高性能 PI 薄膜产品种类最丰富的供应商之一,打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跨入全球竞争的行列,用实际行动践行企业愿景与行业使命,推动高性能 PI 薄膜行业的国产化替代,为下游多个高技术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量产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和电工PI薄膜三大系列;航天航空用MAM 产品为小批量销售产品;柔性显示用CPI薄膜为样品销售。
(1)热控PI薄膜
公司的热控PI 薄膜主要为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PI薄膜,用于高导热石墨膜的制备,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等领域。面内取向度和易于石墨化是决定该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 PI 薄膜经碳化、石墨化后,形成高导热石墨膜,再经压延、贴合、模切等工序后装入电子产品。
公司的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 PI 薄膜因具备较高的面内取向度,易于石墨化,适合整卷烧制,下游制程加工性能突出,制成高导热石墨膜后在柔韧性、耐折性等方面具有优势,进入下游知名石墨导热材料制造商的供应链。该产品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7年版)”。
(2)电子PI薄膜
公司的电子PI薄膜主要包含两类:电子基材用PI薄膜和电子印刷用PI薄膜。电子基材用PI薄膜主要用于FPC的制备,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信、汽车电子等领域,尺寸稳定性是决定该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电子基材用PI薄膜作为绝缘基膜与铜箔贴合构成FCCL的基板部分,也可作为覆盖膜贴覆于FPC表面,用于保护线路免受破坏与氧化。公司的电子PI薄膜具备良好的尺寸稳定性,兼具良好的介电性能,可达到5微米和7.5微米的超薄规格,3微米规格产品已进入终端客户小批量应用,黑色电子PI薄膜具备低透光率等良好的遮盖性能。公司TPI复合薄膜研发进展顺利,目前正积极推进下游应用评价。公司已进入生益科技、联茂等知名厂商的供应体系。
电子印刷用PI薄膜制作成的电子标签主要贴覆于PCB等产品的表面,对其进行序列化标识,追溯生产全过程,帮助识别缺陷,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信、汽车电子等领域。该产品的关键特性为良好的粘结适应性。公司的电子印刷用PI薄膜具备优良的涂覆适应性,兼具尺寸稳定性、耐高温和耐化学性等特性,已进入日东电工、艾利丹尼森、宝力昂尼、德莎等全球知名标签企业的供应链。
(3)电工PI薄膜
电工PI薄膜的主要功能为绝缘,主要用于电磁线绕包材料及大功率电机、变压器的匝间/层间绝缘。公司的电工PI薄膜主要为耐电晕PI薄膜,此外还有少量配套C级电工PI薄膜。
耐电晕PI薄膜主要用于变频电机、发电机等的高等级绝缘系统,最终应用于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等领域,保护绝缘系统免遭变频电机运行时局部放电导致的损坏,提高电机长期运行的可靠性,保障高速列车的运行安全性,实现风电设备长寿命免维护。耐电晕特性是决定耐电晕PI薄膜竞争力的主要特性。公司自主研发的耐电晕PI薄膜具备优异的耐电晕性能,自2014年起,公司陆续通过西门子、庞巴迪、ABB、中国中车的产品认证,打破杜邦长期在该领域的全球垄断。
(4)航天航空用PI薄膜
PI薄膜因其优异的耐高低温、耐辐照等特点,可在各种极端空间环境维持性能稳定性,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领域。公司的航天航空用MAM产品系依托自主研发的PI复合薄膜生产技术制成,具有良好的尺寸稳定性与高温密封性能。该产品目前供应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应用于我国运载火箭,填补了国内空白。
(5)柔性显示用CPI薄膜
CPI 薄膜可用于屏幕盖板等柔性显示结构部件,最终应用于折叠屏手机等柔性显示电子产品,其中透光率、耐弯折次数、材质刚性为关键特性。CPI薄膜的技术难度很高,目前仅有韩国 KOLON等极少数日韩企业具备供应能力,国内尚无企业具备柔性显示用CPI薄膜的量产能力。
公司自主掌握CPI薄膜制备的核心技术,基于现有生产线于2018年成功生产出CPI薄膜,该等产品的光学性能和力学性能优异,可折叠次数超过20万次,关键性能通过国内终端品牌厂商的评测,已实现样品销售,用于终端品牌厂商及其配套供应商的产品测试;公司正在研发的柔性OLED用CPI薄膜项目光学级中试产线处于装备与工艺优化阶段,在CPI专用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可实现CPI薄膜产品在折叠屏手机等柔性显示电子产品领域的应用,有望填补该领域的国内空白。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PI薄膜,主要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等领域。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不断开发新产品,采购原材料后进行产品生产,实行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及“以直销为主、代理商为辅”的销售模式,通过向下游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销售的方式实现盈利。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细分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的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为C29)。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 年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之前沿新材料中的聚酰亚胺纳米塑料薄膜。
(2)行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PI薄膜具有优良的力学性能、介电性能、化学稳定性以及很高的耐辐照、耐腐蚀、耐高低温性能,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好的超级工程高分子材料之一,被誉为“黄金薄膜”,与碳纤维、芳纶纤维并称为制约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的三大瓶颈性关键高分子材料之一。PI薄膜的商业化进程始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应用于电工绝缘领域,随着PI领域研究深入和技术升级,PI薄膜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20 世纪七八十年代,PI薄膜的商业化应用拓展至电子领域;21世纪起,PI薄膜的更多应用领域衍生,如用作高导热石墨的前驱体材料、柔性显示盖板材料等,韩国和中国等国家抓住产业转移的机遇,高端制造业迅速发展,PI薄膜行业随之兴起。百亿级别的PI薄膜市场,对应了千亿级别的柔性线路板市场,应用于万亿规模的消费电子智慧终端市场。
我国PI薄膜的产业化进程发展较缓慢,依靠自主研发,在传统电工绝缘领域形成了较强的产业能力,但在高端电工绝缘、电子等其他应用领域的产业化能力较弱,存在新产品种类不足、产品性能不稳定等情形,自主掌握高性能PI薄膜完整制备技术的企业较少。国内高性能PI薄膜市场主要被美国杜邦、日本钟渊化学、韩国PIAM、日本宇部等少数国外厂商所占有。高性能PI薄膜作为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卡脖子”材料,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且国产化需求较迫切。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多品类高性能PI薄膜专业制造商,掌握自主核心技术,顺应产业发展需求,发展前景良好。
(3)主要技术门槛
高性能PI薄膜的制备技术复杂,需对PAA树脂配方进行设计,通过精确控制流涎热风干燥过程,获得厚度均匀的PAA凝胶膜,再以定向拉伸伴随亚胺化过程制得,集成全自动控制系统提高生产控制水平。高端应用的高性能PI薄膜除应用于高端电气绝缘,还满足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 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多个领域的应用要求。
完整的高性能PI薄膜制备技术主要包括配方、工艺及装备三方面的核心技术,配方、工艺、装备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缺一不可。若仅仅在某个方面具有突出能力,通常难以实现高性能PI薄膜的制备并不断开发新产品品类。公司的技术优势是从研发到工艺的技术优势、从工艺到装备的技术优势共同构成的。同时公司具备从树脂合成到后处理的全套生产设备的自主设计能力,突破了我国高性能 PI 薄膜产业化的技术瓶颈,根据自主开发的技术工艺要求,自行设计非标专用设备,进行定制化采购,实现了主要设备使用和运行的自主可控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高性能PI薄膜是典型的国外寡头垄断市场,国产化率不足20%,在航天航空、柔性电子、热控、柔性显示、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领域均属于“卡脖子”材料。公司通过近20年的技术研发,成为国内少数掌握配方、工艺及装备等整套核心技术的高性能PI薄膜制造商。公司成功开发了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电工PI薄膜、航天航空用PI薄膜等系列产品,已成为全球高性能PI薄膜产品种类最丰富的供应商之一,同时也是国内规模最大、产线最多的高性能PI薄膜专业制造商,打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垄断,跨入全球竞争的行列。公司开发的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西门子、庞巴迪、中国中车、艾利丹尼森、德莎、宝力昂尼、生益科技、联茂、思泉新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
公司两项产品列入“中国制造202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7年版)”,双向拉伸PI薄膜产品荣获2012年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无色PI薄膜产品荣获2014年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
2022年公司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2023年初以来韩国PIAM公司大幅度降低热控PI薄膜价格使得行业竞争压力加大。但随着嘉兴基地1600吨产能释放,公司总产能将提升至2,600吨,产能明显提升。公司有望加快智慧电子与柔性基材、柔性显示、集成电路封装、交通与清洁能源等市场国产化替代进程,行业地位有望进一步上升。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应用领域催生新的高性能特点及功能性产品种类
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PI薄膜)产品未来主要向高性能、多功能方向发展,从耐高温绝缘介质应用,到耐环境、超低温、高导热、超薄、结构支持、透光性等功能性应用需求越来越广泛,尤其适合下游特种制程工艺、易于加工等特性也逐渐成为新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公司已具有研发、工艺和装备技术的产业工程化能力,可更短周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目前公司涉及的产品市场不断在发展和增长:
①热控PI薄膜
PI 薄膜可石墨化应用技术发展,随着电子产品功耗提高、快速充电技术对散热性能要求更高的市场需求驱动,同时随着柔性显示器市场发展,散热用石墨膜在保持散热要求情况下,又增加对耐弯折的技术性能,提高导热、导通性和耐弯折性能,对PI薄膜本身结构变化和厚度提高又带来了新的市场应用增加空间,PI 薄膜的易石墨化、适合整卷烧制、工艺节能等工艺适宜性能日益重要,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随着AI手机、AI电脑、算力建设、5/6G建设的快速发展,电子设备的散热需求持续提升,在对空间有要求的场景下,高导热石墨的需求将会提升。
②电子PI薄膜
电子应用PI薄膜的高性能综合要求较高,包括高尺寸稳定性、高模量、低介电常数、低CTE、TPI、低吸湿性、超薄、高导热等,需要满足新型智能手机、可穿戴产品的支持结构、绝缘保护和柔性线路应用的多种需求,也需要适合软硬结合线路基板、三层法工艺柔性覆铜箔板、二层法工艺柔性覆铜箔板、溅射纳米级金属等封装基板的生产工艺。随着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智能化、高速通讯、高速运行、轻薄化、柔性可穿戴、AI应用等不断发展的新技术应用驱动,电子基材市场对高性能、功能化的PI薄膜产品市场发展带来持续增长的空间。
该市场是高性能PI薄膜最广泛的市场,也是国产化率最低的市场,同时还是新应用(AI设备、算力设备、5/6G设备、柔性穿戴设备、薄膜传感、智能驾驶设备)驱动最受益的市场之一。柔性线路的核心原材料为高性能PI薄膜与铜箔,具备产能规模优势及质量可靠性优势的企业将迎来国产化替代与新应用发展的双重机遇。
③电工PI薄膜
电工绝缘领域的高性能化主要体现为耐电晕、高寿命、耐环境等,满足电气产品长寿命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在稳步增长的高速轨道交通应用的牵引变频电机耐电晕绕包扁线、大功率风力发电机长寿命绕包扁线应用市场基础上,加快开发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高绝缘PI薄膜与清漆作为动力驱动电机导线的绕包绝缘材料,以提高电机输出功率、安全性和节能性。
④航天航空用PI薄膜
60年代美国杜邦公司为应对航天飞行器在复杂的太空环境运行发明了PI薄膜,应对太空高低温交替、耐辐照、耐原子氧等问题。公司多次参与航天项目,一直以来持续建设保障能力,保障关键材料的安全。公司也在开展耐原子氧PI薄膜的研发,应对低轨卫星及飞行器耐受原子氧冲击的能力,提升卫星及飞行器使用寿命。但受制于航天领域总体用量有限,相关产品占公司营收份额较小,多为项目合作研发。随着低轨卫星商业化进程的加速,预计未来低轨卫星的发射数量将大幅增加,长寿命、耐原子氧、抗紫外老化等功能的材料诉求将会增加,航天用PI薄膜随着国家在航天航空领域的战略发展,突破国外技术垄断和封锁,应用需求和迫切性不断增加。
⑤柔性显示用CPI薄膜
CPI薄膜是PI应用发展的一款新型功能性薄膜,主要体现在高透光率、耐弯折、较好的力学性能等方面,又需要满足下游高温加工制程中的耐色变,据公开报道,近年来,市场上折叠款智能产品持续迭代,包括智能手机、手提电脑及车载显示等,HuaweiMate系列和pocket系列、Moto Razr系列、Thinkpad X1 Fold、Xiaomi MiX Fold、荣耀 Magic V系列、华硕Zenbook 17 Fold、LG Gram Fold等层出不穷,采用CPI作为可折叠显示屏盖板薄膜,开启可折叠、柔性功能的电子显示产品的多场景应用,柔性显示用CPI薄膜作为显示器的盖板具有耐弯折、低碎裂风险、可卷对卷加工、满足大尺寸屏幕可折叠、绕曲和安全等优良特性,随着OLED等显示器产效逐渐提升、大尺寸显示产品逐渐成熟,柔性显示用的CPI市场需求和渗透率空间将极大提高,同时CPI与UTG组合方案的研发有望将两种材料打造为互补产品。
⑥柔性基材用PI薄膜
PI薄膜具有薄膜材料良好的机械性能、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可以通过材料功能改性,也可以作为线路基材,通过定制和优化,收集、反馈、传输和发送测量和检测功能,适于作为发展轻量化、柔性、微电性能的薄膜传感器基材,具有较为广泛的应用前景。 目前已有一些应用场景在开发PI基材的薄膜传感器技术,如:(1)压力传感器:PI薄膜可以作为感应层,根据受力变形产生的电阻或电容变化来检测压力变化。(2)湿度传感器:PI薄膜具有良好的吸湿性能,可以用于测量环境湿度。当PI薄膜吸湿时,其电阻或者电容发生变化,从而可以得出相应的湿度值。(3)气体传感器:PI薄膜可以用于制作气敏电阻或者电容,根据特定气体的浓度变化来检测气体浓度。(4)温度传感器:PI薄膜具有较好的热导性能和热膨胀系数,可以用于测量温度变化。PI薄膜根据温度变化展现不同的电特性,从而可以实现温度的测量。
(2)产品种类丰富的企业占据优势
随着高性能PI薄膜应用领域的需求发展,拥有多条生产线、掌握多种工艺路线的企业具备更强的多品种、多系列的生产适应能力,可更加快速高效地将新产品投入量产,不断丰富产品系列种类,满足多领域应用市场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竞争能力。
(3)国产化趋势增强,市场空间广阔
PI 薄膜因其优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广泛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 通信、柔性显示、柔性基材、航天航空等多个领域。随着共聚改性、杂化分散等新工艺技术的运用,通过配方设计、生产工艺的不断研发和装备水平的提升,PI薄膜可衍生出更多满足国内新兴市场所需求的有竞争性、与客户共利共赢的产品。
国内PI薄膜行业的整体水平与国外存在差距,高性能PI薄膜市场主要被美国杜邦、日本钟渊化学、韩国PIAM、日本宇部等少数国外厂商所占有,产品严重依赖进口,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链安全,同时需要支付高昂成本。加快推进关键材料国产化,高性能PI薄膜进口替代的市场空间可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在加快推进关键材料国产化政策和市场环境支持下,国产化替代有着非常广阔的市场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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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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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PI薄膜主业,做好市场拓展工作,实现营业收入27,592.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0.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0.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8.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4.98%;经营性现金流净额6,106.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01%。受全球电子消费市场终端需求收窄影响, 产品结构变化以及销售价格下降,特别是2023年初以来韩国PIAM公司大幅度降低热控PI薄膜价格使得竞争压力加大,热控PI薄膜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3.09%,结合市场情况公司适时加大电工PI薄膜、电子PI薄膜(包含新能源应用)市场开拓,该两类产品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8.86%和19.37%;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动柔性显示、新能源、集成电路封装、航天应用领域的聚酰亚胺材料等产品研制,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06%;此外2022年8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借款利息增加使财务费用增加44.55%,其他收益(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1.46%;上述导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一定的下滑。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4 年3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职,对管理层进行认真指导,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及运作,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管薪资方案修正及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华泰”)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6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31.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5号)。
2、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1.56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258.4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5-0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21,985.00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全部均已办理销户手续。
2、2022年发行可转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39,691.23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509.9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7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瑞华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发行可转债
2022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有4个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均已办理销户手续。
2、2022年发行可转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有6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发行可转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2022年发行可转债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012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前后承诺投资金额”以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出152.31万元,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净收入。
注4: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于2020年9月正式动工,项目建设期计划为36个月,原预计于2023年6月逐步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各项建设进度基本按计划实施,厂房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2023年第三季度持续进行投料产品调试,其中两条产线于2023年9月份投入使用,两条产线产品工艺调试持续推进中,后续将加快生产线的工艺稳定性和各公辅系统运行验证。另外2条主生产线安装收尾,进入设备调试及产品工艺调试阶段。
附件2:
2022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前后承诺投资金额”以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出55.52万元,系使用了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净收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4 年3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2023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从经营、建设、技术创新、投融资、综合管理方面着手,审慎制定2024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是建立在2023年经营情况与2024年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等进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3、诚信记录
大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汤艳群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最近十年从事质量复核业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5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2023年度收费标准和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大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该所担任本公司2023年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在工作中该事务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大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同意继续聘请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08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9,603,013.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467,234.30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09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华泰”)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汤昌丹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承租费用。(2)租赁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双方按照实际用量及第三方供应商价格结算,预计结算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嘉兴金门为瑞华泰参股子公司上海金門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汤昌丹担任其董事长,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及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瑞华泰”)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有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之间生产办公场地、房屋租赁服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就向关联人嘉兴金门承租生产办公场地一项关联交易,嘉兴瑞华泰已与关联方嘉兴金门于2023年3月20日签署了《租赁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对于其他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来源渠道畅通并加强融资成本控制,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业务、票据池及票据质押相关业务、敞口项下的其他综合授信业务、非敞口项下的其他业务等,担保方式为抵押、信用。各银行授信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谨慎使用授信额度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步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中,第8-12项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11:30,13:30-16: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柳南舟
联系电话:0755-29712290
邮箱: ir@rayitek.cn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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