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复旦微电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4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董事会共有10名董事,实到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蒋国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其中,A股年报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年报包括2023年报、2023年度业绩公告、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11746_B01号”审计报告与“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1746_B03号”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刊载2023年度业绩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1746_B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环境、社会责任和规范运作方面的重要信息,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27《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26000:2010企业社会责任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编制了本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81,906,04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1.3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以 2023 年12月31日为截止点, 编制了《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及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对该议案表示了同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对该议案表示了同意。

  执行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施雷先生、俞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此次续保期限为一年,涵盖H股及A股科创板之两地上市保险责任范围,续保保费金额合计不超过港币200,000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后股本变更、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以及《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就电子通讯方式发布信息改革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章程修订备案手续等。鉴于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变更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与复旦通讯签署销售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关联董事蒋国兴、俞军、吴平、孙峥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复旦通讯签署销售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该关联交易(亦称“关连交易”)及其通函尚需要香港联交所审批,而审批时间未能确认,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特别/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3年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1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沪港两地规则,择期刊发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依照H股的规定,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

  (1)股权登记日(H股专项)

  为确定股东参加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资格,H股确定2024年5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该日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H股股东有权参加即将举行之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H股专项)

  通过确定自2024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股东通函(H股专项)

  会议中出具了就召开股东大会事宜而编制之股东通函,一致议决通过该通函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阅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和有效性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要求年内审阅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和有效性,一致议决通过现行股东通讯政策完善并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建议一般性授权以增发新股份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把握市场时机,在发行新股时确保灵活性,按照A+H上市公司的惯例,提请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等议案获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A股及/或H股各自20%之新增股份。

  需要说明的是,本授权系公司根据A+H股上市公司的惯例而做出,截至公司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暂无明确计划按一般性授权发行新股份。

  具体内容如下:

  1.给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的无条件及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A股及H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以及就该等股份订立或授权发售协议、协议或购买权。

  2.由董事会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A股及H股的面值总额分别不得超过:

  i.本议案经公司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总面值之20%;及/或ii.本议案经公司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H股总面值之20%。

  3.授权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4.授权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他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部门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部门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第4项和第5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授权期限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A股及╱或H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2.公司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止;及

  3.公司任何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董事会仅在符合中国公司法及香港上市规则,并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中国其他有关政府机关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下的权力。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5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其中,A股年报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年报包括2023年报、2023年度业绩公告、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事宜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境内和境外审计经验,兼具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该机构能够承担公司2024年度境内及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所制定了公司董事及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合理。

  全体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事项为公司经营工作中的日常程序事项,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金额能满足公司正常运作的资金需求,且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提供担保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复旦通讯签署销售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复旦通讯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公司关联董事按照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鉴于,该关联交易(亦称“关连交易”)及其通函尚需要香港联交所审批,而审批时间未能确认,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特别/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

  关联监事唐晓婕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6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资金借款等品种。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7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旦微电”)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9,494,375.58元,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00,007,316.38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060,4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81,906,04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1.3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A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派付,H股股息将以港元派付。现金股息由人民币转换至港元所用之汇率将按照宣派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汇率的平均中间价。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从事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测试,并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专业公司。本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具有技术密集、知识密集、资本密集等特点,业内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速度快,同时芯片产品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且先发企业的优势明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约为11.90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33.64%。为保持公司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力,公司仍需维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以支撑产品持续迭代、丰富产品类型进而应对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和应对市场风险,以维持市场竞争力。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业务,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分别委托给晶圆制造企业、封装和测试企业代工完成。

  公司拥有安全与识别芯片、非挥发存储器、智能电表芯片、FPGA 芯片和集成电路测试服务等产品线,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社保、防伪溯源、网络通讯、家电设备、汽车电子、工业控制、信号处理、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众多领域。在各产品线内均有相应的国际、国内企业深耕,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以及市场拓展等工作。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为应对芯片设计行业竞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扩充团队,开拓市场等。

  2024年,公司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推进包括基于1xnm FinFET先进制程的新一代FPGA、智能化可重构SoC平台开发在内的新产品,拓展新制程、新封装形式的产品谱系;

  (2)对车规级MCU、安全识别芯片等产品的研发;

  (3)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日常销售、管理等营运所需资金可能增加;

  (4)用于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等。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以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帮助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更好应对市场竞争风险。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8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公告中“核数师”、“审计师”、“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含义相同。

  ●  本议案尚需提交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集成电路、汽车及新材料等制造业和航空、港口、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项目高级经理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昕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沈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客户涉及集成电路行业、高科技、消费零售业和制造业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费用为人民币198万元,其中:审计费用为1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万元。2024年度的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98万元,其中:审计费用为1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4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复旦通讯签署销售协议

  暨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与上海复旦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通讯”)签署销售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亦称“关连交易”)为公司对2024年6月12日至2027年6月11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公司2021年至2024年6月11日与复旦通讯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6月2日召开之周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2021年4月28日、6月2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刊载的股东大会通函和股东大会投票结果。

  ●  公司与复旦通讯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有关事项,可查阅2021年8月30日《关于增加与复旦通讯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告》(编号:2021-012)和2021年11月6日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33)

  ●  本次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复旦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因关联关系,执行董事蒋国兴先生、执行董事俞军先生、非执行董事吴平先生、非执行董事孙峥先生回避表决(关联关系情况详见“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唐晓婕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事前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该关连交易(亦称“关联交易”)及其通函尚需要香港联交所审批,而审批时间未能确认,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特别/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关联股东上海复旦复控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复控”)、蒋国兴先生、俞军先生将回避表决。本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事项是否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在股东大会前向股东提供建议,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

  1、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本数据未经审计。

  2、前次与复旦通讯持续性关联交易确定2024年1月1日至6月11日的交易额度为2亿元。如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通过,则2024年度本公司与复旦通讯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3.5亿元。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第十五章和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14A章对关联方的界定,鉴于复旦复控持有本公司10,96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38%;复旦复控持有复旦通讯33.84%股权,本公司持有复旦通讯16.34%股权;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长蒋国兴先生之子蒋钟鸣先生担任复旦通讯董事,本公司执行董事俞军先生透过其配偶持有复旦通讯1.19%股权;非执行董事吴平先生、非执行董事孙峥先生为复旦复控推荐董事;关联监事唐晓婕女士回避表决。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前述复旦微电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为日常持续关联交易,且公司于复旦通讯货款支付后发货,风险可控。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持续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复旦通讯为公司合格经销商,公司向其销售可重构器件和存储芯片产品,复旦通讯将芯片及解决方案推广给其终端客户。本公司按产品成本及相关开支加上一定利润制定产品市场销售指导价格,复旦通讯需以本公司统一制定的与其他经销商保持一致的采购价格、政策及条款向本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同时复旦通讯不得高于市场指导价格进行销售。复旦微电于收到复旦通讯货款后发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本次与复旦通讯的关联交易相关协议需经复旦微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双方将具体业务另行签订购销合同。该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6月11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双方既往关联交易协议即将期满后的续签事项,交易框架和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持续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运营中的正常业务,属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经营。

  (二)分析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持续性交易的交易条款和交易定价方式是双方既往合作的延续,与复旦通讯关联交易的价格、政策及条款和其他独立经销商一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复旦通讯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相关交易占同类业务比重较小,且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合作方,进一步降低关联交易的上限额度。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与复旦通讯签署销售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复旦通讯签署销售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与复旦通讯签署销售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5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政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年锦”)不属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复旦微电”)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  《告知函》显示:截止2024年3月19日,上海政本持有本公司39,182,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4%;上海政本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持有本公司3,632,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二者合计持有本公司42,814,525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7%,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前述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状态。本次披露的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政本、上海年锦以电子方式发来的《关于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告知函》(简称“《告知函》”),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情况

  ■

  注1:上述被轮候冻结股份涉及的案件案号为(2024)沪01民初80号,原告上海海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商上科大厦有限公司、上海颐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勇、章训、王存红、上海微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44,603,966.56元。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情况

  ■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海政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政本和上海年锦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亦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督促有关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3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微电”或“公司”)于 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归属2,403,900股。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该事项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归属登记完成。

  至此,公司股份总数由普通股816,656,500股变更为普通股819,060,4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1,665,650元人民币变更为81,906,040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以及《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就电子通讯方式发布信息改革,结合公司股权激励后股本发生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章程修订备案手续等。

  鉴于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变更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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