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年03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2日期间通过公司内部企业微信公告以及公司告示栏张贴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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