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4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1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广文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梁倩倩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全部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全部出席;
3、董事会秘书梁倩倩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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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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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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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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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宁波芯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议案2、议案3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亚东、马继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3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本公司核查,并结合公司筹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2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2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存在的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系其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不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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