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3月22日 05:58 证券日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期:2024年4月8日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

  二、会议审议事项

  此外,在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案时,会议还将听取孙楠先生、刘剑文先生、胡毅先生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上述提案9.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9:30---16:30

  (三)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    话:0543-7026777

  传    真:0543-7026777

  联 系 人:肖萧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

  邮政编码:2565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9”,投票简称为“宏创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丛森先生、财务总监刘兴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肖萧女士、独立董事孙楠先生、保荐代表人黄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可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209,973,75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8.93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3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费用(包含增值税589,245.28元)后的金额。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总额3,980,487.16 元,已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3,783,937.47元,尚未缴纳的印花税金额196,549.69元。

  注3: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589,245.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7月8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子公司邹平宏硕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宏硕”)、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公司与邹平宏硕、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于2023年7月24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含现金管理部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年度,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本金)为39,998.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自2023年以来,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国内铝加工行业终端需求新订单恢复较为缓慢,下游需求表现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有所放缓,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开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许爱芝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许爱芝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许爱芝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许爱芝女士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许爱芝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将尽快补选新的监事。公司监事会对许爱芝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决定提名吴丽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吴丽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4年,专科学历,毕业于山东管理学院会计专业。2011年3月至2019年5月先后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销售会计、税务会计等职务。2019年6月至今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结算管理科科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丽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丽香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吴丽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由于本次修订增减条款,《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87,275,652.8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222,260.21元;公司总资产2,982,041,923.5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2,028,881,038.41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222,260.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3,937,699.69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159,959.9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3,296,594.5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639,416.29元。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许爱芝女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提名吴丽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朱士超先生、马震华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监事许爱芝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鉴于许爱芝女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监事会提名吴丽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新拟任股东代表监事吴丽香女士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实际情况及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拟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除正常工资薪酬外,不再额外从公司领取津贴。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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