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年03月22日 05:5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3,092,289.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4,788,0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218,203.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8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4,788,02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09,886,27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业务、资产池业务、融资租赁及资金交易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将覆盖前次授权期限。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本次授权期限与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一致。

  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以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7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5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上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而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自身职责,较好地完成2023年度各项工作。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计划,积极面对新问题、解决新困难,通过不断开拓市场布局、优化绩效管理和资源配置、加强成本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务实高效推进各项经营发展工作,不断提升综合运营能力,为公司的未来发展积蓄了力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指导下,坚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策,规范运作,勤勉尽责,持续推动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及津贴;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8.0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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