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及朱光宇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及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的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恒大声学、恒大高科、恒大新能源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为50,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2、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3、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4、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5、公司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6、公司向光大银行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借款,期限1年;
7、公司向九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8、公司向浙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9、公司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10、恒大声学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1、公司向南昌农商银行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3年;
12、恒大高科向南昌农商银行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年;
13、恒大声学向南昌农商银行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年;
14、恒大新能源向南昌农商银行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年;
15、恒大高科向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6、恒大声学向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7、恒大声学向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8、恒大声学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以上授信仅为申请授信金额,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3年9月30日,恒大声学资产负债率为42.15%,恒大高科资产负债率为50.79%,恒大新能源资产负债率为53.95%。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发挥多业态协同办公的集团化优势,公司总部与事业部以及其他部分子公司集中统一办公。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发挥多业态协同办公的集团化优势,公司总部与事业部以及其他部分子公司集中统一办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与南昌恒大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材料”)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向恒大新材料租赁位于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的恒大行政大楼,总租赁面积8,196.73㎡,每月租金(含物业费)为38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止,月租金总金额31.15万元。
2、恒大新材料股东为共青城志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志恒投资”)及胡恩雪女士,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也是志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朱光宇先生为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大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及朱光宇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3、履行审批情况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黎毅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及朱光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恒大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716545532M
注册资本:2993.678535万
法定代表人:胡恩雪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恒大综合楼501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轻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和纳米材料及制品(国家政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国内贸易,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恒大新材料股东为共青城志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志恒投资”)及胡恩雪女士,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也是志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故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也为恒大新材料实际控制人。
恒大新材料成立于2000年1月13日,近年来恒大新材料经营状况较为稳健。截止 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15.32万元,负债总额188.3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17.69万元,净利润273.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369.82万元,负债总额86.62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5.76万元,净利润56.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恒大新材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设立的孙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均未发现关联方有任何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恒大行政大楼为恒大新材料合法拥有的资产,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总建筑面积为10,584.30㎡。本次租赁的办公场所面积合计为8,196.7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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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该物业周边以其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昌恒大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2: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乙方3: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乙方4: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合称“乙方”)
1、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含物业费):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8元/㎡;其中恒大高新每月租金为23.71万元;恒大高科每月租金为3.62万元;恒大声学每月租金为3.14万元;恒大新能源每月租金为0.68万元。
3、支付方式:合同正式签订后,租金缴纳方式为半年壹付,即半年度结束后十日内支付上个半年度的房屋租金,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租。
4、水电计算与缴纳:甲方必须将生活用水、三相电等接通至租赁场地的每层分表位,租赁场地内消防设施仅按建筑消防工程标准提供。水费按供水部门托收的总费用减去其它租户水费差额部分收取。电费0.8元/度(含变损和线损),按实际用电量收取。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过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办公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方恒大新材料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未经审计)。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办公需求。同时公司本次租赁房屋的价格是在参考周边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4、《房屋租赁合同》(一)(二)(三)(四)。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及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的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恒大声学、恒大高科、恒大新能源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为50,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2、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3、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4、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5、公司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6、公司向光大银行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借款,期限1年;
7、公司向九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8、公司向浙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9、公司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10、恒大声学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1、公司向南昌农商银行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3年;
12、恒大高科向南昌农商银行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年;
13、恒大声学向南昌农商银行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年;
14、恒大新能源向南昌农商银行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年;
15、恒大高科向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6、恒大声学向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7、恒大声学向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8、恒大声学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以上授信仅为申请授信金额,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3年9月30日,恒大声学资产负债率为42.15%,恒大高科资产负债率为50.79%,恒大新能源资产负债率为53.95%。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3、设立时间:2006年12月25日
4、注册资本:6,5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胡恩雪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969590729
8、经营范围:噪音污染防治,建筑声学材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综合技术服务,工程施工,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音响灯光工程的设计、施工,机械非标产品、仪器仪表、微电子产品设计、加工、安装,环保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的批发、零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恒大声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大声学总资产11,567.88万元,所有者权益6,351.19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77.76万元,净利润162.17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3年09月30日,恒大声学总资产10,170.95万元,所有者权益5,883.6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91万元,净利润-467.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恒大行政大楼第二层
3、设立时间:2017年09月01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淦家铨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68EKG8R
8、经营范围:工业设备特种防护及表面工程、硬面技术服务(凭资质证经营);金属焊接、金属热喷涂、工业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节能环保工程;防腐防磨保温工程;水性涂料制造;国内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海水淡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恒大高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大高科总资产7,448.96万元,所有者权益 3,281.9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75.70万元,净利润-702.80万元。 (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3年09月30日,恒大高科总资产5,055.41万元,所有者权益2,487.9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86.35万元,净利润 -793.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596545414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5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周建
6、营业期限:2012 年 06 月 07 日至无固定期限
7、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三楼
8、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节能环保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可再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对外投资(金融、证劵、期货、保险除外);机电设备、配件的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恒大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大新能源总资产2,164.56万元,所有者权益 1,039.8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46 万元,净利润 384.72 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3年09月30日,恒大新能源总资产2,658.82万元,所有者权益1,224.46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2.31万元,净利润-10.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为公司2024年度拟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对该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15.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
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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