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3月19日、3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19日、3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和热点概念。
(四)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9日、3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涨幅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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