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03月21日 03:30 证券时报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兴明、陈其龙、张文进、王良华、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泉州和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9:30-11:30、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黄木生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3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总经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以“1+2+1”发展战略为指引,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出色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促进战略任务落地,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全体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策实施,强化信息披露,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保障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深入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杜兴强、朱炎生、程爵浩、曾繁英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的部分募投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361.36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公司为主办企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机构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与该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整,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同意非独立董事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董事兼任高管的,均以高管身份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按月发放。

  关联董事陈兴明、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陈其龙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交易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交易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6日。

  关联董事陈兴明、陈其龙、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6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因尚未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以及研发人员招聘不及预期,截至2023年末,募投项目“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24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3月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独立、审慎、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1.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除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外,另按每年2.4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按每年4.8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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