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能否消除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从而使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4)1号](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若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则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将触及《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规范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000.00万元至37,500.00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若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二)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能否消除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从而使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4)1号](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若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则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将触及《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四)若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规范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一)若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
(二)若中审众环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但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年度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或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无法消除,导致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4)1号](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若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则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将触及《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17号);2024年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30号);2024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35号)提示了相关风险。
本公告为公司第四次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四、其他
(一)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预计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须出具公司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由于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才完成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工作,因此公司将在中审众环完成相关核查后披露其关于公司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具体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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