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期权简称:纳思JLC3;期权代码:037423;
2、 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034.04万份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
3、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 授予日期:2024年3月11日;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授予登记;
6、 授予人数:2102人;
7、 行权价格:22.26元/股。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纳思JLC3,期权代码:03742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3、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在公司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4年1月25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7、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24年3月11日
2、授予数量:4,034.04万份
3、行权价格:22.26元/股
4、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2102名激励对象授予4,034.04万份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注:
(1)除特殊说明外,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0个月。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D、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至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行权系数M。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剔除利盟国际影响的公司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2)上述各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计算方式为自2024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2024年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2024年营业收入,2025年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2024年度与2025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以此类推。
(2)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至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并以达到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考核根据该业务单元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指标敲定表确定,总公司根据各业务单元不同情况设置考核指标,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销量、费用率指标等量化指标,还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团队建设等指标,对每项指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行权系数(N)。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行权系数根据下表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进行确定
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行权份额×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行权系数(M)×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行权系数(N)×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系数(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纳思JLC3
2、期权代码:037423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授予登记。
四、激励对象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2024年3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一致。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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