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2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2
2024年03月20日 02:57 证券时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王晓红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王晓红,女,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师、工程硕士。2005年12月加入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助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物资采购部部长。2021年9月至今任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审计部部长,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3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提名郭天明先生、于相金先生、于海明先生、姜伟波先生、陈伟先生、李蓉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提名徐春明先生、王清云女士、张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17)。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4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高建宏先生、刘峻岭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7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8日

  至2024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4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 年3月27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 真:0546-2169539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5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郭天明先生、于相金先生、于海明先生、姜伟波先生、陈伟先生、李蓉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徐春明先生、王清云女士、张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徐春明先生、王清云女士、张胜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仍由第七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提名高建宏先生、刘峻岭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提名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王晓红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仍由第七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附:候选人简历

  郭天明,男,1964年8月出生,汉族,博士后,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华东石油学院炼制系本科毕业;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毕业,获管理学硕士、博士学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87年进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图书馆图书情报教研室工作,期间担任图书情报教研室主任;1996一1998年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工作;1998一2002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地实业公司副经理、经理;2002一2009年任公司总经理;2009一2013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

  于相金,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任青岛华欧集团公司工会主席;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企业发展部部长; 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兼机关党支部书记 ;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21年4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于海明,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94年进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工作,1996-1998年任纪元公司机修部主任;1998-1999年任胜华炼油厂机修车间主任、三修党支部书记;1999-2002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地实业公司副经理、党支部书记;2002-2013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姜伟波,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本科。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西海岸农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伟,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硕士。2004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开发区城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青岛元通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控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2022年12月至今任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蓉蓉,女,汉族,1979年2月出生,硕士。2012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青岛西海岸职教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市场研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青岛科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3年3月至今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徐春明,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09-1985.07华东石油学院炼制系炼油本科生;1985.09-1988.07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有机化工专业硕士生;1988.09-1991.11石油大学(北京)化工系有机化工专业博士生;1991.11-1995.04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师;1993.04-1993.10加拿大Syncrude研究中心工作;1995.04-1998.09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998.10-2003.08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3.08-2008.12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1999.10-2002.04任石油大学(北京)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02.04-2005.12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05.06-2017.08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校长;2017.09-至今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教师;2008年徐春明受聘为美国化学协会主办的《Energy & Fuels》副主编;2015年7月31日,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2019年11月22日,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2022年2月至今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胜,男,1982年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 大学学士、新疆财经大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担任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2016年12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2017年1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2017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系副主任;2021年11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清云,女,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监事、版权事务与法律服务部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建宏,男,汉族,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技师。198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催化车间、常减压车间、调度室、油品车间工作,期间担任油品车间主任;2003年工作调动进入胜华新材,历任公司精细化工车间主任、溶剂油车间主任、动力车间主任、二甲酯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12月-2020年6月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纪委副书记、胜华新材基础化工事业部党总支书记。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峻岭,女,汉族,1976年3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8年2月至2010年5月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任伟东集团法务主管,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任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2020年4月至今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法务审计部部长;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晓红,女,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师、工程硕士。2005年12月加入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助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物资采购部部长。2021年9月至今任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审计部部长,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6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19日,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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