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2,211,797.50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47,512,465.36元。

  公司拟定:以总股本股1,349,726,855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61,967,222.60元(含税),期末未分配利润3,085,545,242.7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现金1.20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为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是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的细分行业,属于电子新材料产业的范畴,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是公司以高纯铝、铝为基础进行的精深加工,均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

  2023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恢复向好,出口降幅收窄,效益逐步恢复,投资平稳增长,多区域营收降幅收窄,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增速比同期工业低1.2个百分点,但比高技术制造业高0.7个百分点。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作为基础的电子元器件组成材料,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家用电器、新能源等行业,伴随着经济环境恢复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市场对于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将逐步提升。

  在消费电子及家电行业方面,2023年全年,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9,632.3万台,同比增长14.5%;房间空气调节器产量24,487.0万台,同比增长13.5%;家用洗衣机产量10,458.3万台,同比增长19.3%;手机产量15.7亿台,同比增长6.9%,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1.4亿台,同比增长1.9%;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3.31亿台,同比下降17.4%;集成电路产量3514亿块,同比增长6.9%。消费电子及家用电器目前是铝电解电容器最主要的应用领域,随着经济形势逐渐的向好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将会带动家用电器产销量的增加,并且随着高端智能家电产品的逐渐普及,铝电解电容器在家用电器的应用将同步增加,从而带动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的发展。

  在新能源行业方面,据国家统计局、能源局数据,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量944.3万辆,同比增长30.3%,与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338.6万台,同比增长近30.6%,目前国内充电桩数量达859.6万台,同比增长65%;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产量5.41亿千瓦,同比增长54%。如今新能源汽车市场虽然增速放缓,但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新能源汽车产品力和性价比的持续提升,目前已经逐步向高端化、专业化的市场发展,未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除了在国内市场的普及外,新能源汽车的出口在2023年也迎来大幅提升,2023 年新能源汽车出口 120.3 万辆,同比增长 77.6%。新能源行业仍处于发展的上升期,铝电解电容器在新能源产业中的规模占比将持续扩大,大容量、高质量的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的用量也将随之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铝价整体震荡运行,全年现货均价18717元/吨,同比下降6.4%,氧化铝、电解铝、铝材产量分别为8244万吨、4159万吨、6303万吨,同比增长1.4%、3.7%、5.7%。

  高性能铝合金制品的加工制造是以电解铝为主要原材料加工成广泛应用于交通、建筑、电力、电子等领域的产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电子工业、航空航天、半导体芯片等领域对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性能要求逐渐提高,以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为发展方向,高端制造业的需求不断提升,这为高性能铝合金制品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行业政策情况

  电子新材料业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其下游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发展对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以及实现信息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高纯铝、铝及合金制品用途广泛,涉及交通运输、电线电缆、工业制造、航空航天等众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其中新型高强高韧铝合金、超高纯铝基溅射靶材坯料等产品均是我国航空工业、半导体工业重点需求的材料,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包括:

  2021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中指出,新材料行业正面临转型升级、国产替代和新技术新应用三方面机遇,要重点关注电子新材料和航空航天材料。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发布,提出了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设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提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方案提到支持关键材料的研发应用。围绕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支持超高纯金属、高品质半导体材料、大规格轻合金等高端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及合金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汽车制造、电线电缆、交通运输及航空航天等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如下:

  ■

  电子新材料产品下游行业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产品在汽车电子、家用电器、工业领域、航空航天领域等诸多产业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主要应用领域介绍如下:

  ■

  铝及合金制品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广泛,包括电线电缆、交通运输、消费电子、航空航天及其他工业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尤其是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在航空航天、核能、超高压电线电缆、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中更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主要应用领域介绍如下: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动力煤等,采用外购方式取得,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生产部门根据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和各单位报送的原材料需求量制定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按照计划安排原材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专用性,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订单和生产经营计划来组织当期的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为直销模式,销售区域以国内销售为主,对外出口为辅。公司的销售体系由国内市场部和国际业务部组成,并在华东、华南地区设立了办事处,形成了包含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售后服务职能,以国内市场为基础、加强国际市场开发的营销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7.19亿元,同比增长1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42亿元,同比增长15.23%;资产负债率41.76%,同比增长0.82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5亿元,同比下降15.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1亿元,同比增长0.8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9亿元,同比下降42.28%;净资产收益率17.63%,同比减少2.8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2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2023年末财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盘点与核查,并按照谨慎性的原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

  二、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固定资产

  1、对原值为16,551,307.05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主要为众和新丝路集装箱有限公司敞顶箱。该部分资产已计提折旧9,567,535.30元,净额6,983,771.75元;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329,303.94元。

  2、对原值为105,634,622.91 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主要为科技园区老旧高纯铝生产线。该部分资产已计提折旧96,988,793.00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11,116.56元,净额8,434,713.35元;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 5,821,200.38元。

  3、报告期末,公司财务部对有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经评估,2*150MW热电联产机组启动锅炉需开展检修,检修预算金额为541,372.36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541,372.36元。

  本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减值对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4,033,268.80 元。

  (二)坏账准备

  本期根据会计准则坏账准备测算方式计算,本期坏账准备冲回   11,492,859.17 元,对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 11,492,859.17元。

  (三)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部门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因此,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对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5,539,535.26 元,本期累计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6,665,703.32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11,126,168.06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事项对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18,585,758.43元。公司财务部门已先行进行了账务处理。

  四、董事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处置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五、监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  报备文件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意见

  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意见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5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万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万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5、2021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相关事项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6、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7、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8、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330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318.50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8%,并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9、2022年12月30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000股,回购价格为4.91元/股;注销股票期权120,000份。相关事项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10、2023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实际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2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40元/股,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5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43元/份。相关事项于2023年1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11、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12、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3年10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3、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13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534.40万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14%,并于2023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14、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注销股票期权676,000份。相关事项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在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5、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于2023年11月14日结束,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注销了已到期未行权的1,318.50万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在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6、2023年12月22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8,000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63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12元/股。相关事项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7、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价格及数量

  (一)回购注销及/或注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时,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黄予涵、袁建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0,000份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回购及/或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5,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0.0026%;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70,000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时,回购价格需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1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349,698,855股变更为1,349,663,855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及/或注销事项后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手续,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或注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涉及的回购注销及/或注销事宜在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时,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0,000份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

  六、律师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4、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6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万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万份,相关公告刊登于2024年3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自然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0013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5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10:00-13:00;15:30-18:30

  3、联系人:刘建昊、朱莉敏

  4、联系电话:0991-6689800

  5、传真号码:0991-6689882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1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16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22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2024-023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介万奇、李薇、傅正义、王林彬)》)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并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下述20家银行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3亿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各类借款(含外汇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票据池、信用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掉期、期权、利率互换、本币及外币衍生品业务、订单融资、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保理、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内保外债、内保外贷、大宗商品套期保值等融资业务,并在授权额度内以公司信誉或自有资产(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票据、股权等)作为担保方式。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

  在2024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以上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及文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24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张新、黄汉杰、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2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026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边明勇、陆旸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4-027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三)、(四)、(五)、(十)、(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3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股派现金0.12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现在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有效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和实现战略规划目标,确保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47,512,465.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9,726,8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967,222.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37%。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141.21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196.72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在的铝电子新材料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增长缓慢,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工业控制、新能源等产业的需求虽保持了一定增速,但市场占比较小,部分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出现下降;同时近年来行业产能不断扩张,导致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跌。铝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价格重心下移,但预焙阳极等部分原材料成本也有所下降,并且铝合金、铝制品行业下游电工材料、汽车轻量化市场需求呈现增长;同时行业产能增长幅度有限,竞争相对平稳。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及合金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汽车制造、电线电缆、交通运输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当前公司行业处于较为成熟的阶段,竞争较为激烈。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动力煤等,采用外购方式取得;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订单和生产经营计划来组织当期的生产;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为直销模式,销售区域以国内销售为主,对外出口为辅。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5亿元,同比减少15.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1亿元,同比增长0.8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19亿元,同比减少42.28%。综合考虑公司现在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有效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和实现战略规划目标,确保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在保障股东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原则,拟定前述利润分配方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用于公司重大战略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努力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制定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同时公司细化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综合考虑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当期每股收益、经营性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4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进行了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1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截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疆众和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301,407,6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3.9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75,489,854.5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4,820,274.86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2022年10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确认和复核,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希会其字(2022)0460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6,367,673.45元,累计使用1,137,956,503.5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615,256.94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2,558,843.66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1,758.20元。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公司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4,103.77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5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53,841,430.24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53,841,430.2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6,583,947.64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902,608.32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2,086.54元,不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189,622,5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2年8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不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189,622,500.00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1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众和新材料公司,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拨付给众和新材料公司,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2021年7月,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实施主体于2022 年 6 月由“众和新材料公司”变更为新疆众和。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3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航公司”)、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荣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 项目已建成投产;“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和“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已经完成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与“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已经完成厂房建设工作,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厂房已经建设完成,部分设备已经到货并开始安装;“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 部分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9,762.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3)5134号)。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关于新疆众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9,622,5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开展协定存款的金额不断减少,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在上述银行开展协定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560.29万元(含期间利息384.99万元),公司将上述协定存款业务进行了终止,转为活期存款。

  2、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7,000万元(包含本数),其中暂时闲置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

  公司将配股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456,465,679.92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348,199,204.58元,报告期内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为3,461,451.98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表1

  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

  注:截至 2023年末,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和“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尚未产生效益。2024年1月,前述两个项目开始逐步投产。

  附表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9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9日

  至2024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8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16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奇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22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2.6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24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2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026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述第(一)、(三)、(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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