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制度详见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制度详见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实施细则详见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详见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详见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花曼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王花曼女士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花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王花曼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王花曼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花曼女士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至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为止。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成协中(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成协中的提名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成协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之日,成协中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成协中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成协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专任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截至目前,成协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成协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集团”)于2023年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拟与双环集团继续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许可期限内,双环集团同意将其所拥有的“红双圈牌”、“科环”商标许可公司无偿使用。

  双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四会议,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议案。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593171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办事处团结大道26号;

  法定代表人:汪万新;

  注册资本:45,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16日;

  营业期限:1994-06-1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食用盐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双环集团70%股权,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双环集团30%股权。湖北省国资委为双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双环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为316,058.87万元,净资产为193,459.93万元,双环集团202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85569.53万元,净利润8350.36万元(未经审计)。

  双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双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双环集团续签《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由双环集团许可公司继续无偿使用上述商标,许可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红双圈牌”商标:注册号:17200339,核定商品氯化铵、氯化钙、硫酸铵、肥料、硫酸铵肥料、化学肥料、混合肥料;

  2.“科环”商标:注册号:597316,核定商品工业氯化铵、工业碳酸氢钠、工业氢氧化钠、食用添加剂碳酸钠、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工业炭黑;

  3.“科环”商标:注册号:814235,核定商品盐酸乙脒、碳酸氢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确定,许可期限内公司可无偿使用上述商标。本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

  甲方(许可方):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被许可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将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下列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及包装上:

  “红双圈牌”商标:注册号:17200339,核定商品氯化铵、氯化钙、硫酸铵、肥料、硫酸铵肥料、化学肥料、混合肥料;

  “科环”商标:注册号:597316,核定商品工业氯化铵、工业碳酸氢钠、工业氢氧化钠、食用添加剂碳酸钠、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工业炭黑;

  “科环”商标:注册号:814235,核定商品盐酸乙脒、碳酸氢钠。

  2.许可使用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乙方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使用许可商标。

  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独占使用许可。

  5.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无偿使用本合同约定的商标。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此次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双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今公司与双环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在董事会会议之前,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本次交易,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 14:50。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 9:15-下午15: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3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以上提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需要 2/3以上股东同意的特别决议事项;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3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 8:30一12:00 和下午 14:00一17:3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432407

  电 话:0712-3580899

  传 真:0712-3614099

  电子信箱:sh000707@163.com

  联 系 人:张雷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07”。

  投票简称:“双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成协中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首次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无相关资料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成协中,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首次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无相关资料。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成协中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成协中(签署)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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