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2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对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和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3,000万元、7,000万元,本次业务是存量续作;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和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届时将分别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9,615.4万元。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和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对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本次业务是存量续作,且公司与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存在互相担保情况,符合双方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00万元;同意公司拟对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本次业务是存量续作,且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届时将对此次担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提高内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

  3.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管理制度全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25)。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2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参加监事三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和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贷款业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3,000万元、7,000万元。本次担保是存量续作业务,届时被担保方将分别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9,615.4万元,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为上述关联方继续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分别为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和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不超过3,000万元。被担保方届时均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为上述被担保方继续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2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分别为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在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7,0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上述被担保方届时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9,615.4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845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郑长旺

  5、注册资本:柒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12 年08 月 21 日

  7、住所:林州市河顺镇石村东

  8、经营范围:凭有效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矿山开采、自选、勘探、销售。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

  ■

  11、与公司关系:矿业公司系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控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矿业公司构成《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12、失信情况:经核查,矿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63712685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韩书德

  5、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0 日

  7、住所:林州市姚村镇河西村

  8、经营范围:煤机装备制造及维修,销售钢材;从事孵化园项目管理与服务。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

  ■

  11、与公司关系:富锦装备系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控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富锦装备构成《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12、失信情况:经核查,富锦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公司本次拟对矿业公司和富锦装备进行担保,是存量续作业务;矿业公司和富锦装备届时将分别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9,615.4万元。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和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矿业公司和富锦装备提供担保。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和公司管理层沟通,本次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担保事项是存量续作业务,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555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153.02%;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39.7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27,975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69.54%。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2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公司”)在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同意公司拟为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恒丰”)在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933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袁国山

  5、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2 年 08 月 21 日

  7、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

  ■

  11、与公司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失信情况:经核查,林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7218625N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高志强

  5、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09 日

  7、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材料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

  ■

  11、与公司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失信情况:经核查,太行恒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提升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公司拟对林钢公司提供担保,是存量续作业务,且公司与林钢公司实际存在互相担保情况,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和经营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钢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00万元,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为林钢公司进行担保;公司拟对太行恒丰担保,是存量续作业务,且林钢公司届时将对此次担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为太行恒丰进行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555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153.02%;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39.7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27,975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69.54%。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2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除第1项、第2.01项、第2.02项和第3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外,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郭青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5;投票简称:林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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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22 广合科技 001389 --
  • 03-20 芭薇股份 837023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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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15 平安电工 001359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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