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执行进展的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执行进展的公告
2024年03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杯汽车”)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之重整投资人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获得华晨集团股权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沈阳汽车通过华晨集团持有金杯汽车23.59%股份。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通过沈阳汽车及公司第三大股东合计持有金杯汽车28.47%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华晨集团重整事项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金额6.74亿元,预计受偿金额合计1.36亿元。上述债权相关的损失公司已于2020年度、2021年度计提完毕。华晨集团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及清偿款项分批安排尚未确定,公司及子公司能否按预计时间及金额受偿存在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收到华晨集团受偿资金。

  ●鉴于华晨集团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华晨集团重整过程回顾

  2020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案件。

  2021年3月3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2年6月2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向沈阳中院提交《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2022年7月20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2年12月10日及2023年3月15日,沈阳中院分别作出(2020)辽01破21-8、9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3年2月23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3年5月29日,确定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为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资产(不包括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已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置的资产)的中选投资人。

  2023年6月14日,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共同签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

  2023年6月30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2023年7月31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3年8月2日,沈阳中院发布了(2020)辽01破21-9号公告,裁定批准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100%股权交割后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2023年8月期间,华晨集团一致行动人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并购基金”)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金杯汽车11.62%股份,以使沈阳汽车免于发出全面要约。

  2024年2月5日,沈阳汽车与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瑞投资”)、沈阳财瑞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瑞合伙”)签署《关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财瑞合伙将向沈阳汽车增资43.80亿元,增资后沈阳汽车的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增至48.80亿元,财瑞投资、财瑞合伙将分别持有沈阳汽车10.25%股权和89.75%股权,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沈阳市国资委。

  2024年3月14日,沈阳汽车就增资事项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4年3月15日,华晨集团100%股权过户至沈阳汽车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股权结构

  (一)法院裁定华晨集团重整计划时公司股权结构

  2023年8月2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华晨集团重整计划,此时金杯汽车的股权结构如图1所示:

  ■

  图1:2023年8月2日金杯汽车股权结构图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

  华晨集团重整案件执行期间,为免于对金杯汽车发出全面要约,华晨集团一致行动人辽宁并购基金于2023年8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金杯汽车股份11.62%。减持完成后,辽宁并购基金持有金杯汽车的股份由减持前的16.67%降低至5.05%,沈阳汽车通过华晨集团间接持有金杯汽车23.59%股份,沈阳市国资委通过沈阳汽车及公司第三大股东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8.47%股份,沈阳市国资委免于对金杯汽车发出全面要约。沈阳汽车目前已取得华晨集团股权并办理完成股东变更,金杯汽车最新股权架构如图2所示。

  ■

  图2: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金杯汽车242,967,345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18.53%;华晨集团通过其实控子公司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杯汽车228,580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0.02%;华晨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辽宁并购基金持有金杯汽车66,171,921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5.05%。华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金杯汽车309,367,846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23.59%。

  沈阳汽车通过100%持有华晨集团股权间接持有金杯汽车股权。沈阳市国资委通过沈阳汽车间接持有华晨集团股权,并通过公司第三大股东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87%股份,合计持有金杯汽车373,278,114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28.47%。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阳市国资委。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华晨集团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金额6.74亿元,其中公司母公司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承担担保相关债权5.06亿元,子公司向华晨集团提供货物及劳务相关款项1.68亿元。上述债权相关的损失公司已于2020年度、2021年度计提完毕。根据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公司及子公司全部选择现金方式受偿,预计受偿金额合计1.36亿元。华晨集团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及清偿款项分批安排尚未确定,公司及子公司能否按预计时间及金额受偿存在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收到华晨集团受偿资金。

  4、公司将及时就华晨集团重整执行进展发布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鉴于华晨集团重整尚未执行完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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