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需要,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变更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医药集团”)的出资方式,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出资方式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向华通医药集团增资人民币16,000万元,增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增资完成后华通医药集团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0万元增加至2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通医药集团已实缴出资10,000万元。根据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需要,公司将未实缴出资部分变更为货币、实物相结合的出资方式,其中实物出资金额为6,038万元,公司以经资产评估后的房产、土地等相关实物资产作价出资。华通医药集团注册资本21,000万元保持不变。
本次出资方式的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出资方式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对华通医药集团的出资方式,有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未改变对华通医药集团的投资总额,也未改变华通医药集团的股权结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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