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年03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由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截至本次(含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本金金额为8,5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号)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2.2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55,2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4,316,296.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088,018.6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228,278.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四)本次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投资期限

  自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公司已建立相关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已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腾龙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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