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刘志远 每经编辑 杨夏
涉及多项环境违法行为,中信博(688408.SH,股价93.48元,市值126.96亿元)全资子公司被罚;逃避监管超标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北新建材(000786.SZ,股价27.95元,市值472.22亿元)控股公司被罚……
2024年3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52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3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9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中信博一控股公司收到67万元罚单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3月第三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9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30.13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等相关条例,中信博全资子公司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罚款67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皖芜环﹝繁﹞罚﹝2024﹞15号”的处罚书显示:“1、该公司提供了2023年镀锌废料(锌渣)明细表、4张与扬州银星锌品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交易的安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张与扬州振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交易的安徽增值税专用发票,锌渣系危险废物锌浮渣和一般工业固废锌底渣混合物;2、未经批准擅自将锌渣转移至扬州银星锌品有限公司和扬州振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7#镀锌车间内西北侧放置着吨袋装的危险废物(锌浮渣和含锌除尘灰);4、根据2023年镀锌废料(锌渣)明细表,调取了该公司的生产记录报表,发现该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表面热处理加工项目1#、2#生产线2022年9月即投产使用,2023年6月5日、6日开展验收监测,2023年9月2日才取得《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表面处理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中信博公开的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3月14日,记者致电中信博,接线人员表示,将会去查看采访函,了解相关环境处罚情况。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中信博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世界领先的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制造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2020年成功登陆中国A股科创板。中信博目前拥有江苏常州、安徽繁昌、安徽宿松、印度古吉拉特(Gujarat)四大生产制造基地,交付年产能超20GW。
除此之外,启迪环境(000826.SZ,股价2.64元,市值37.63亿元)全资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59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昆生环罚〔2024〕7-07号”的处罚书显示,“2023年8月14日调查核实: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未按照其‘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通过与山东九州泰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方式,用罐车将其废菜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约800吨沼液拉运至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三多村委会三多村无防渗处理的水塘倾倒,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晋环监字〔2023〕064号),你公司沼液装车口监测结果如下:PH(无量纲)值为8.12、化学需氧量为1559毫克/升、生化需氧量为1227毫克/升、总氮为1050.7毫克/升、氨氮为705.4毫克/升、总磷为22.4毫克/升、悬浮物为218毫克/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59万元。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融媒体中心官方百家号的介绍,“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上蒜基地,项目用地120亩,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建成试生产,总投资25946万元,为晋宁区独家收集、运输并处理废菜叶的项目。该项目的竣工验收规范了晋宁区废菜叶的处理,进一步提升了环境质量。
3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启迪环境,接线人员表示,将会把采访函中的情况汇报给相关领导,了解到最新情况再联系。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得进一步反馈。
环保处罚:北新建材控股公司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罚
本期数据中,因大气污染、水污染被罚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及7家上市公司,牵扯76.81万户股东。
其中,北新建材控股公司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因逃避监管、超标超总量的排放大气污染物,被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温环乐罚﹝2024﹞16号”的处罚书显示,“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乐清市磐石镇迎晖路76号实施了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被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3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北新建材公开信箱发送采访函,3月14日至15日,记者多次致电北新建材,并未获得有关环境处罚的具体情况。
不仅如此,水污染涉及的公司中,聚石化学(688669.SH,股价13.72元,市值16.65亿元)旗下公司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被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2万元。
3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聚石化学,接线人员表示,将会去核实具体情况再作答复。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得进一步反馈。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刘笑尘、李庚尧、卞昱媛、鲁亚男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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