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4年03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钟葱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649,000股股票。拍卖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近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信息了解到,上述12,649,000股股份已被竞拍成功,现将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① 张明通过竞买号S0458于2024年3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钟葱持有的“*ST金一”(证券代码:00272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12,649,0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3,834,103(叁仟叁佰捌拾叁万肆仟壹佰零叁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1)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钟葱持有的公司2,244,685股股票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由自然人尹博成功竞得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2)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钟葱持有的公司5,959,720股股票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由自然人张宇成功竞得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8)。

  (3)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20日起至六十日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钟葱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股票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拍卖。均流拍。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将导致钟葱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钟葱持有公司股份56,675,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钟葱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钟葱股份拍卖事项属公司从公开渠道获取的相关信息,拍卖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成交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淘宝网《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原指派尚英伟先生为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敬波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尚英伟先生工作变动原因,尚英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签字项目合伙人,现委派陈敬波先生为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卿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陈敬波先生、陈卿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敬波,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卿,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情况

  陈敬波先生、陈卿先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陈敬波先生、陈卿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北京兴华内部工作变动原因,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2、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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