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舟投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通舟投资的通知,通舟投资与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广投资”)签署了《增资协议》,拟以其持有的华光新材8,650,000股股份作价1,063.38万元向铧广投资实施增资,后续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相应股份过户给铧广投资,占《增资协议》签订日公司总股本的9.75%。
2024年1月25日,公司再次收到通舟投资出具的通知,针对本次权益变动通舟投资与铧广投资签署了《补充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对转让价格做了相应调整,约定主协议中通舟投资用以向铧广投资增资的华光新材8,650,000股股份(占《补充协议》签订日公司总股本的9.67%)作价由1,063.38万元调整至13,840.00万元,即每股作价16.00元,该价格高于补充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调整后通舟投资取得铧广投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063.38万元,与主协议保持一致;上述13,840.00万元的股份作价,其中1,063.3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2,776.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签订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华光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华光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过户登记情况及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通舟投资和铧广投资的通知,双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数量8,650,000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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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双方通舟投资及铧广投资实控人均为金李梅女士,本次交易实际为企业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的12个月内,铧广投资所持有的公司9.67%的股份将保持“限售”状态。
2.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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