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03月15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列席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

  (2)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雁鸣大道以东,灵润路以北,规划六街以西,东海路以南。

  (3)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材料供应、制作安装、运输、试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移交等)包含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相关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建电、临时水、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回填土、桩基工程、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人防工程、装饰装修(不含二次深化设计精装修工程)、划线和交通标识、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及室外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通道、道路)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预留预埋、新风工程预留预埋、空调工程预留预埋、热力工程(如有)、天然气工程(如有)、自来水工程、雨污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有线电视工程(如有)、电话网络工程、泛光照明及亮化工程等全部安装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及与红线外市政设施对接部分,以及对接工作的疏通协调),电梯预留预埋、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桩和车棚等全部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前的维护、所有工程及设施移交、质保期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396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因项目手续办理、拆迁、清表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总工期不予顺延。为保障合同工期,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劳务作业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适时采用“三班倒”等轮班制度,保证项目不间断施工,由此增加的一切赶工费用已在中标费率中综合考虑,在结算中不再单独计取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签约合同价格

  暂定合同价为:含税合同总价小写:540000000.00元(大写:伍亿肆仟万元整),不含税合同总价小写:495412844.04元(大写:肆亿玖仟伍佰肆拾壹万贰仟捌佰肆拾肆元零角肆分),增值税小写:44587155.96元(大写:肆仟肆佰伍拾捌万柒仟壹佰伍拾伍元玖角陆分),税率9%。

  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率政策发生调整的,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金据实调整。

  4.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壹拾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捌份。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5)。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街道解放西路。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311-410803-04-01-366452。

  (4)工程承包范围:

  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筑物:拉管楼、加工厂房、成型厂房、仓库、制水站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含弱电系统、厂房动力柜以下所有电缆/电线、配电箱、灯具等)、生活给排水(含纯水、超纯水给水)、暖通(不含空调)、防雷接地、建筑物门口的坡道(引道)。

  构筑物及设备基础:2×21.6m3液氧储罐和2×21.6m3液氮储罐基础、废水池、循环水池、消防水池、废气处理喷淋塔基础、纯水冷却塔基础等及其他所有设备基础、构筑物。

  室外工程:厂区电缆沟、室外电气过路预埋、生产废水、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室外给水管网(含纯水、超纯水给水)、室外消防管网、道路、路灯、围墙、大门等。

  整个项目及建筑物的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箱)。

  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优化设计、施工过程、抽查实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竣工结算和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阶段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设备设施全过程的工程服务。

  2.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

  总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21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签约合同价格

  签约暂定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壹拾捌万叁仟贰佰贰拾陆元陆角伍分,(小写)37183226.65元;其中:税金: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柒万零肆佰零贰元肆角叁分,(小写)3070402.43元。暂列金含税:(大写):叁佰捌拾陆万玖千伍佰元,(小写):3869500元。

  4.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肆份。

  本合同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内。

  (3)工程内容:新建大门工程、餐厅工程、6#维修改造、10#维修改造、环湖跑道、停车场等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

  学院优化提升工程:乐高商业体;宿舍区改造;教学区改造提升;校内公共区域提升改造;校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等。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签约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伍拾万零柒佰叁拾壹元柒角整(¥16,500,731.70元)。

  4.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于2024年04月02日15:00,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楼161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决议及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际物流枢纽为大河控股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河控股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签署土建施工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半导体为安彩高科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安彩高科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构成关联关系,土建施工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3.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二次)”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签署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学校为河南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职业学院,公司与河南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汽车学校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汽车学校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03月15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际物流枢纽为大河控股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河控股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5)。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签署土建施工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半导体为安彩高科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安彩高科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构成关联关系,土建施工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二次)”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签署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学校为河南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职业学院,公司与河南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汽车学校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汽车学校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3月2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03月28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4年03月16日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04月1日(星期一)(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1618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2.联系人:李飞飞

  3.电  话:0371-69158399

  4.邮  箱:cfhj000885@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

  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

  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中标了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现沃克曼与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拟签订《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预算/合同预算:暂定540000000元。

  2. 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际物流枢纽为大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控股”)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河控股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及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中标了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现沃克曼与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拟签订《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预算/合同预算:暂定540000000元。

  (二)关联关系

  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际物流枢纽为大河控股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河控股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4年0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投资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M1W7W2G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809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根

  注册资本:30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08日

  营业期限:2022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报关业务:报检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停车场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财务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2022年9月8日,由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河南郑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华宏物流有限公司出资成立。

  (三)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

  公司2022年9月份成立,2022年度,总资产105563.28万元,负债63.28万元,股东权益105500万元,净利润0万元。2023年度,总资产390666.02万元,负债198365.55万元,股东权益192300.47万元,净利润0.47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

  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际物流枢纽为大河控股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河控股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五)经核查,河南国际物流枢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雁鸣大道以东,灵润路以北,规划六街以西,东海路以南;

  (三)工程内容及规模:办公楼及配套建筑面积约10.8万m2,其中地上面积约8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2.8万m2。包括数据中心、办公用房、配套用房,主要用于整个物流园区入驻企业办公。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

  2.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雁鸣大道以东,灵润路以北,规划六街以西,东海路以南。

  3.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材料供应、制作安装、运输、试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移交等)包含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相关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建电、临时水、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回填土、桩基工程、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人防工程、装饰装修(不含二次深化设计精装修工程)、划线和交通标识、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及室外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通道、道路)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预留预埋、新风工程预留预埋、空调工程预留预埋、热力工程(如有)、天然气工程(如有)、自来水工程、雨污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有线电视工程(如有)、电话网络工程、泛光照明及亮化工程等全部安装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及与红线外市政设施对接部分,以及对接工作的疏通协调),电梯预留预埋、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桩和车棚等全部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前的维护、所有工程及设施移交、质保期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396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因项目手续办理、拆迁、清表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总工期不予顺延。为保障合同工期,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劳务作业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适时采用“三班倒”等轮班制度,保证项目不间断施工,由此增加的一切赶工费用已在中标费率中综合考虑,在结算中不再单独计取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签约合同价格

  暂定合同价为:含税合同总价小写:540000000.00元(大写:伍亿肆仟万元整),不含税合同总价小写:495412844.04元(大写:肆亿玖仟伍佰肆拾壹万贰仟捌佰肆拾肆元零角肆分),增值税小写:44587155.96元(大写:肆仟肆佰伍拾捌万柒仟壹佰伍拾伍元玖角陆分),税率9%。

  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率政策发生调整的,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金据实调整。

  (四)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壹拾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捌份。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中标“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50万元,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其中未达披露标准的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签署装修合同,合同金额390万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沃克曼与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厂区环氧地坪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际物流枢纽为大河控股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河控股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一标);

  (五)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

  (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

  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中标了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现沃克曼拟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的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半导体”)签订“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土建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 37183226.65 元。

  2.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半导体为安彩高科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安彩高科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构成关联关系,土建施工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沃克曼中标了安彩半导体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项目,现沃克曼拟与安彩半导体签订土建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 37183226.65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

  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半导体为安彩高科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安彩高科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构成关联关系,土建施工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4年0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MAD5P56Q6B

  住 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街道解放西路1355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焦国敬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二)历史沿革

  2023年11月22日安彩高科注册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

  (三)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

  2024年02月,资产总计36,420,776.72元,负债合计10,428,960.83元,股东权益合计25,991,815.89元,利润总额-7,511.65元,净利润-7,511.65元。

  2023年12月,资产总计6,031,377.54元,负债合计32,050.00元,股东权益合计5,999,327.54元,利润总额-672.46元,净利润-672.46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半导体为安彩高科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安彩高科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构成关联关系,土建施工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五)经核查,安彩半导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

  (二)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街道解放西路;

  (三)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拉管楼、成型厂房、仓库、制水站等建筑物,投资建设6条大口径高纯石英管棒板生产线、12条二次成型加工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吨光伏及半导体用高纯石英制品生产规模。

  (四)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物:拉管楼、加工厂房、成型厂房、仓库、制水站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含弱电系统、厂房动力柜以下所有电缆/电线、配电箱、灯具等)、生活给排水(含纯水、超纯水给水)、暖通(不含空调)、防雷接地、建筑物门口的坡道(引道)。

  2.构筑物及设备基础:2×21.6m3液氧储罐和2×21.6m3液氮储罐基础、废水池、循环水池、消防水池、废气处理喷淋塔基础、纯水冷却塔基础等及其他所有设备基础、构筑物。

  3.室外工程:厂区电缆沟、室外电气过路预埋、生产废水、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室外给水管网(含纯水、超纯水给水)、室外消防管网、道路、路灯、围墙、大门等。

  4.整个项目及建筑物的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箱)。

  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优化设计、施工过程、抽查实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竣工结算和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阶段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设备设施全过程的工程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全称):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工程

  2.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拉管楼、成型厂房、仓库、制水站等建筑物,投资建设6条大口径高纯石英管棒板生产线、12条二次成型加工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吨光伏及半导体用高纯石英制品生产规模。

  3.工程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街道解放西路。

  4.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物:拉管楼、加工厂房、成型厂房、仓库、制水站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含弱电系统、厂房动力柜以下所有电缆/电线、配电箱、灯具等)、生活给排水(含纯水、超纯水给水)、暖通(不含空调)、防雷接地、建筑物门口的坡道(引道)。

  (2)构筑物及设备基础:2×21.6m3液氧储罐和2×21.6m3液氮储罐基础、废水池、循环水池、消防水池、废气处理喷淋塔基础、纯水冷却塔基础等及其他所有设备基础、构筑物。

  (3)室外工程:厂区电缆沟、室外电气过路预埋、生产废水、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室外给水管网(含纯水、超纯水给水)、室外消防管网、道路、路灯、围墙、大门等。

  (4)整个项目及建筑物的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箱)。

  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优化设计、施工过程、抽查实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竣工结算和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阶段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设备设施全过程的工程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二)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

  总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21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三)签约合同价格

  签约暂定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壹拾捌万叁仟贰佰贰拾陆元陆角伍分,(小写)37183226.65元;其中:税金: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柒万零肆佰零贰元肆角叁分,(小写)3070402.43元。暂列金含税:(大写):叁佰捌拾陆万玖仟伍佰元,(小写):3869500元。

  (四)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肆份。

  本合同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项目,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中标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签订土建施工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50万元,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其中未达披露标准的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签署装修合同,合同金额390万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沃克曼与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厂区环氧地坪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签署土建施工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半导体为安彩高科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安彩高科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构成关联关系,土建施工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

  (五)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中标通知书;

  (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中标了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现沃克曼与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人才集团”)控股的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汽车学校”)拟签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1650.07317万元。

  2. 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学校为河南人才集团控股子公司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职业学院,公司与河南人才集团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汽车学校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汽车学校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及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中标了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现沃克曼与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拟签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1650.07317万元。

  (二)关联关系

  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学校为河南人才集团控股子公司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职业学院,公司与河南人才集团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汽车学校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汽车学校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4年0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0005817462990

  住 所:河南省鹤壁市职业教育园区

  公司类型:民办等企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冉静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9-07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二)历史沿革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汽车工程类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学校成立于2011年4月1日,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主办,位于省级示范性职教园区一一鹤壁市职业教育园区。占地面积320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320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设有6个系部,开设46个专业;有在校生8310人,教职员工445人。

  (三)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按照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要求,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正在建设成为一所机制灵活、管理高效、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学院先后被确立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河南省教育系统诚信办学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鹤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四)关联关系说明

  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学校为河南人才集团控股子公司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职业学院,公司与河南人才集团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汽车学校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汽车学校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五)经核查,汽车学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三)工程内容及规模: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餐厅;宿舍区改造;教学区改造提升;校内公共区域提升改造;校内零星维修改造。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内。

  3.工程内容:新建大门工程、餐厅工程、6#维修改造、10#维修改造、环湖跑道、停车场等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

  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餐厅;宿舍区改造;教学区改造提升;校内公共区域提升改造;校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等。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三)签约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伍拾万零柒佰叁拾壹元柒角整(¥16,500,731.70元)。

  (四)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二次)”,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中标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汽车学校签订土建施工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50万元,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其中未达披露标准的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签署装修合同,合同金额390万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沃克曼与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厂区环氧地坪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二次)”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签署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学校为河南人才集团控股子公司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职业学院,公司与河南人才集团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汽车学校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汽车学校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五)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二次)中标通知书;

  (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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