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年03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杨丽萍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丽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2年11月至2004年9月任苏州巨星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下单员;2004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应华精密金属制品(苏州)有限公司统计员;2007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上声有限人事总务;2017年12月至今任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杨丽萍女士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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