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号:2024-00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增加到人民币43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敞口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融资。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1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凤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部分科目,相关差错调整不影响前述期间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和利润表相关科目。本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经自查,发现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拟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自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及对相关规则理解不准确,造成票据背书抵消现金流量方向正负符号录入相反以及未考虑内部购销增值税额抵消等,导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等项目披露错误。

  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追溯调整,不涉及前述期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亦不影响前述期间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和利润表相关科目,具体的调整及影响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202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3、2021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4、2022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本次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夯实财务信息质量,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三、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与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及2022年度报告披露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数据重新审慎校对确认差错金额。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和《2021年度、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388号)。

  五、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及审计机构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报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修订已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涉及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审核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518Z0172号)》(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518Z0286号)》(以下简称《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3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近期经自查,公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及对相关规则理解不准确,造成票据背书抵消现金流量方向正负符号录入相反以及未考虑内部购销增值税额抵消等原因,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更正内容

  1、《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1)“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2、《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

  单位:元

  ■

  (4)“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5)“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之“(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7)“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3、《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1)《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涉及更正前后内容同前述《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5、合并现金流量表”和“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财务报表附注五”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6”之“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2)“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二、母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之“(三)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更正内容

  1、《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1)“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2、《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

  单位:元

  ■

  (4)“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5)“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7)“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之“(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8)“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3、《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1)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涉及更正前后内容同上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5、合并现金流量表”和“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财务报表附注五”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4”之“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3)“财务报表附注”之“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5”之“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2)“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二、母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之“(三)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报告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3)“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之“1、主要财务指标”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1)“第四节 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之“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之“(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定期报告编制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15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含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增加到人民币43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敞口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融资。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或被委托人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敞口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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