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2024年03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由分二期建设调整为一次建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前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周期约24个月,主要产品包括10万吨/年烧碱、8万吨/年液氯、2万吨/年高纯盐酸、1MW氢能发电(1,000度/小时),并副产次氯酸钠和芒硝等;二期根据下游企业耗氯、新能源及新材料产品建设情况择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告》。

  二、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经对比分析,本项目主要设备一次安装,可避免第二次在生产装置区进行特殊作业,降低安全风险。一次建成投产,可灵活调节负荷,有助于高效利用产能,尽早产生收益。

  2.变更的内容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由“本项目按年产20万吨烧碱设计,拟分两期建设。预计一期建设周期约24个月。二期根据下游企业耗氯、新能源及新材料产品建设情况择期建设”调整为“本项目按年产20万吨烧碱设计,一次性建设完成,预计建设周期约24个月”。

  根据变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所得税后11.63%,项目投资回收期为所得税后8.5年(含建设期)。

  三、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正在开展初步设计,进行场地平整,筹备安评、环评、能评等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有助于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加速推进公司氯碱化工产业节能改造。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未来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原材料、主要产品价格随市场供需变化而波动,可能导致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及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4,000.00万元。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为152,11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07,602.91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发生额。2024年拟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 向关联人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机公司”)、新疆宜化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塑业”)、宜昌宜化殷家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殷家坪矿业”)、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双环科技采购材料设备、磷矿、纯碱等原材料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21,800.00万元。

  2. 向关联人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矿业”)、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电等燃料和动力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000.00万元。

  3. 向关联人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黎明”)、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蒸汽、烧碱等产品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1,000.00万元。

  4. 接受关联人化机公司、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卅物流”)及其子公司、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安装、维修、运输等劳务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37,2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宜化集团及子公司、双环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宜化集团将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制造;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火力发电等。

  住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2.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中泽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主营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等。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3.新疆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代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等

  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和路3号

  4.宜昌宜化殷家坪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彬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主营业务:磷矿开采、销售;磷矿资源投资;化肥、化工产品批发等。

  住所: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殷家坪村

  5.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万新

  注册资本:46,414.58万元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

  住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6.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洗选和销售;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等。

  住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439号(火烧山产业园)

  7.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凡友

  注册资本:16,050万元

  主营业务:偏二甲肼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

  住所:青海省大通县桥头镇黎明路111号

  8.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平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等。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花溪路188号跨境电商产业园8号楼508室

  (二)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说明

  1.宜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化机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新疆塑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控股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殷家坪矿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双环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监事刘宏光先生兼任董事的上市公司;

  6.新疆矿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控股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青海黎明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8.安卅物流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相关交易金额总体可控,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招标、比选等市场化方式,经协商确定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协议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预计金额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各项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等事项的顺利进行。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7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7位。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位,实际出席董事14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位,为杨继林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腊春、揭江纯、王凤琴、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腊春、揭江纯、王凤琴、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腊春、揭江纯、王凤琴、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剔除同行业样本或调整对标企业;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腊春、揭江纯、王凤琴、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拟暂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四)。待相关事项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择机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剔除同行业样本或调整对标企业;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日(周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9日8:30-11:30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 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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