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3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4-02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少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相关的两次司法处置拍卖的股份(92,942,552股)已在2024年3月11日完成过户,相关竞买人和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存在变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前期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拍卖的公司82,260,000股股票已全部竞买成交,占总股本的9.00%,合计金额75,111.61万元。

  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信息,并向塔城国际核实,该项司法处置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已在3月11日全部完成过户。相关竞买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3月1日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拍卖的10,682,552股公司股票已全部竞买成交,占公司总股本的1.17%,成交金额11,003.03万元。

  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信息,并向塔城国际核实,该项司法处置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已在3月11日完成过户。相关竞买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二、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经济合作区)

  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15楼

  5)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6)注册号:91654201230754879X

  7)成立日期:1996年5月23日

  8)经营期限:1996年5月23日至2043年12月31日

  9)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边境小额贸易;租赁;仓储;销售:食品、饮料,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氰化钠,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制品,建筑材料;木材;矿产品;农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办公自动化;废旧金属;废铜、废铝、废钢、废塑料、废纸;黄金、白银及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因非交易过户和司法处置拍卖减少所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

  上述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少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2.52%。

  3、上述表格的说明

  (1)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公司146,842,552股;中环技持有公司44,864,380股,合计持有191,706,932,占公司总股本的20.97%。

  (2)本次权益变动中,2023年11月13日过户的司法处置拍卖的有关情况可详见2023-035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暨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塔城国际未收到法院拍卖后的裁定文书,因此未知法院拍卖结果裁定出具的具体时间;2024年2月20日非交易过户的有关情况可详见2024-013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发生非交易过户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收到股东转发的有关法院裁定,法院裁定出具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11日过户的司法处置拍卖的有关情况可详见2024-015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和2024-017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通过邮件就有关法院裁定向塔城国际进行问询,塔城国际反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条之规定,法院未将拍卖后的裁定文书送达塔城国际,因此未知法院拍卖结果裁定出具的具体时间。

  (3)因最后一笔过户92,942,552股,直接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比例连续跨越15%、10%。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塔城国际尚持有公司32,365,11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全部处于冻结状态。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塔城国际,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风险提示

  目前,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尚处于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存在变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15日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珠峰

  证券代码:6003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15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3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声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经济合作区)

  主要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15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上海新海成企业有限公司(88.64%权益)、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11.36%权益)。

  图表如下:

  ■

  经营业务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边境小额贸易;租赁;仓储;销售:食品、饮料,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氰化钠,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制品,建筑材料;木材;矿产品;农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办公自动化;废旧金属;废铜、废铝、废钢、废塑料、废纸;黄金、白银及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交易过户及司法处置拍卖减少所持西藏珠峰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相关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交易过户及司法处置拍卖减少所持西藏珠峰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合计持有西藏珠峰191,706,932股股份,占西藏珠峰股份总数的20.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西藏珠峰77,229,496股股份,占西藏珠峰股份总数的8.45%。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注:上表持股百分比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

  因最后一笔过户92,942,552股,直接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连续跨越15%、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冻结情况如下:

  ■

  上述冻结情况中,塔城国际所持全部股份未有质押情况;中环技所持全部公司股份未进行质押,也未有冻结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西藏珠峰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前述司法处置拍卖及非交易过户外,未有在二级市场买卖西藏珠峰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3月1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办公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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