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北京时间11: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绍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董建恩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建恩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董建恩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之日起方能生效。在此期间,董建恩女士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营,公司监事会提名,补选张丽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丽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简 历
张丽丽女士简历
张丽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1991年11月,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在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造价员职务;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在新疆天山农信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综合内勤职务;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在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薪酬主管职务;2017年12月至今,在新疆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从事主管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4-015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离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离职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3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建恩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建恩女士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董建恩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建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建恩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董建恩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选聘出新的监事之前,董建恩女士仍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本公司监事的职责。董建恩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董建恩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董建恩女士任职期内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丽丽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简 历
张丽丽女士简历
张丽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1991年11月,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在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造价员职务;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在新疆天山农信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综合内勤职务;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在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薪酬主管职务;2017年12月至今,在新疆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从事主管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4-01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北京时间13: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治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4年4月1日北京时间14:5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4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共计1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故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时间: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10:00-19: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翔、邓微薇
联系电话:0991-3792613
传真:0991-3792602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0
2.投票简称:天顺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有股份的性质:A股普通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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