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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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5日 01:50 证券时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全方位的客制化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经过四十年的积累和沉淀,已成为新型显示产业骨干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以手机显示、车载显示作为核心业务, IT显示作为快速增长的关键业务,工业品、横向细分市场、非显、生态拓展等作为增值业务,不断提升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显示业务做强做优做大。

  作为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机会,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第三方咨询机构(Omdia、DSCC等)数据显示,2023年,公司在TFT车载前装和车载仪表、LTPS智能手机、工业品、刚性OLED智能穿戴等显示应用市场出货量均保持全球第一,柔性OLED智能机面板出货量跃升至国内第二。此外,公司在医疗、智能家居、工业手持、人机交互等多个专业显示细分市场持续保持全球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15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16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规定于16号解释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自上述规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4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145号),跟踪评级结果如下: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19天马01”、“20天马03”、“21天马01”、“21天马02”、“22天马01”、 “22天马02”、“22天马04”、“22天马05”的信用等级为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导向、数字化建设、以人为本、绿色制造等理念,不断提升经营质量。面对市场变化和挑战,公司多措并举,持续夯实发展基础和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在车载、专业显示、LTPS智能手机、刚性OLED穿戴等显示领域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在AMOLED智能手机、LTPS IT(平板、笔电)等领域实现大幅增长,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韧性和增长空间。

  技术与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在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的同时,大力突破与推广先进应用技术。在Micro-LED 领域,公司1.63 inch 403PPI Micro-LED显示产品为全球首发玻璃基最高PPI产品。目前,公司已和行业头部车企、PID终端厂商、消费品牌厂商展开创新项目合作,并持续进行项目评估与技术交流,为后续合作奠定良好基础。公司车载 Mini-LED 产品已向海内外大客户批量出货,推出的技术方案已实现超过 1,000,000:1 的超高显示对比度,且仍在持续迭代。在OLED领域,公司在已实现 PWM 3840Hz 高频调光、节能低频 LTPS、高刷 165Hz、下窄边框 1.0mm、微四曲、LTPS Ramless 等诸多新技术的业界领先量产,并推出新一代 U8材料体系,带来更好画质和更长续航,HTD、折叠、MLP技术实现旗舰机型交付,同时 WQ HTD、HTD Ramless、等高四曲、CFOT 等技术开发顺利推进。在 LCD 研发和工艺优化上,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款仅 7 道曝光制程的新型 LTPS TFT-LCD 技术,实现产品的最佳工艺路线和极致产品性能,荣获 SID “Best LCD-Based Technology”。在车载显示领域,公司推出了一系列集成隐形显示、隐私防窥、Local Dimming(Acrus & Mini-LED 技术)、集成触控、超低温、超低反、三折屏、异形屏、曲面大屏在内的行业领先技术方案,推出荣获 2023 年 SID Best Automotive Technology 奖的 DREAM (Display with Radius 5000, Ensconcing under dashboard, Anti-spy, Mini-LED technology)车载显示方案,以及获得TüV莱茵硬件级低蓝光认证的全球首发车规量子点Mini-LED显示屏。与此同时,公司面向未来智能座舱人机交互需求,开发出了更大视场角的 AR-HUD、全景 HUD(IRIS)技术。在下游细分市场众多的专业显示领域,公司持续深耕:在投影市场,公司已开发出高刷新率、高透过率、耐高温等技术解决方案,并同步开发新一代场序技术,实现高刷、快响应,提高产品竞争力;在移动支付和智能家居等市场,公司推出集成触控、NFC、光感等多种外设于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使产品更轻薄,客户开发更便捷;在智慧医疗市场,公司推出全系列影像诊断显示解决方案,在窄边框、2000:1 高对比度、4K2K 高分辨率、触控显示光学贴合一体化等医疗显示领域重点技术均已量产。此外,公司持续推进非显技术开发和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Pluidic^[TM] O系列微流控技术,是业内首次公开基于Oxide量产线实现的数字微流控基板,相比传统无源数字微流控技术,驱动通量可提升100倍以上,驱动精度可提升1000倍以上,给数字微流控技术带来了全新的可能性。

  产业布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推进新产线建设,其中 TM18 顺利爬坡,提前 5 个月实现单月百万片出货,实现折叠、HTD、MLP等先进技术在头部客户旗舰产品量产;TM19完成核心设备搬入;TM20 在2023年12月实现首款产品点亮;Micro-LED产线实现首台设备搬入。各重点产业布局项目均按计划顺利推进。

  市场营销方面,公司聚焦品牌客户,持续深化客户合作,不断提升产品在客户端的渗透率。报告期内,面对终端需求不振、价格大幅下滑对智能手机业务的冲击,公司坚持极致降本增效,发挥头部优势,全力保证更多重点客户优质项目份额,在 LTPS 手机业务显示市占份额上保持全球领先的同时,加快 LTPS 显示在中高端 IT、车载、工业品等多元化显示领域的开拓力度。报告期内,公司 LTPS 车载显示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超过50%,中高端 IT 显示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近150%,市占份额加速提升中,其中 LTPS 平板电脑显示产品市占40%(数据来源:Omdia),LTPS 产线灵活、弹性经营能力不断提升。在柔性 AMOLED 智能手机显示业务上,公司市占率跻身国内第二,模组出货量(含TM18)同比增长超250%,支持多元品牌客户项目,高端折叠、HTD产品实现稳定交付。此外,公司 OLED 刚性穿戴产品出货量市占继续保持全球第一(数据来源:DSCC)。报告期内,公司车载、专业显示业务稳健发展:车载业务上,公司在前装市场持续保持全球领先,在主要新能源汽车客户的份额加速提升,汽车电子业务已开始向国际头部客户批量交付,目前公司已取得5家国际头部整车厂的多系列合作项目;公司车载业务新项目机会快速累积,获得项目定点金额保持高水位,在核心海外市场创新高,涵盖OLED、LTPS、Local Dimming 等技术,以及汽车电子、新能源等业务方向,同时,基于LTPS技术在车载显示领域的快速渗透,公司获得的车载定点项目中,LTPS项目金额占比已超60%。专业显示业务上,公司在众多细分市场保持头部竞争优势。

  经营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管理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战略管理水平,深入实施数字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稳步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和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不断强化内部协同,提升运营效率。公司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和资源多元化配置,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坚持常态化推进成本改善,持续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成本改善金点子”大赛,通过极致成本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推进绩效管理和激励体系升级,激发企业活力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公司持续加强预防型质量体系建设,开展全生命周期质量策划,产品体质精细化管理,定期进行质量复盘,强化质量链协同;持续推进质量文化和制度建设,完善质量意识、质量能力培养系统,保障质量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小米、荣耀、OPPO、LG电子、传音控股、联想、小鹏、迈瑞、重庆矢崎、电装天、Canon、ResMed、Sony、Panasonic 等多家客户奖项,保持了一贯良好的品牌形象。

  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坚持与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股东、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共赢发展。公司积极响应各利益相关方需求,持续推动与利益相关方共赢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注重在经济、环境、社会层面的绩效与均衡,密切关注利益相关方的心声,并积极回馈与改进。公司制订了《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将在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提升改造、绿色低碳产品创新、绿色供应链管理、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绿色低碳能力等多个方面积极推进“双碳”目标的全面实现,积极探索试点推进“双碳”行动方案的重点项目,成立屋顶光伏项目推动小组,确保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实施。

  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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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2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2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10,9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9,759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87,078万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32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486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0元、提取盈余公积1,233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8,585万元。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彭旭辉先生回避表决,由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成为先生回避表决,由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张小喜先生、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4,72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9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57,569万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成为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小喜先生、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以及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发行内容如下:

  1、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并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公司金融机构借款 (含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以及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等;

  (9)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2、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含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求情况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承销商、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与超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事宜;

  (2)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承诺函、募集说明书、各类公告等;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进行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如下: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4、《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5、《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其中,《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并同意另行发出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1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5人,分别为:汪名川先生、焦燕女士、林晓霞女士、刘伟先生、陈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1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10,9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9,759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87,078万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32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486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0元、提取盈余公积1,233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8,585万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公司所处的显示面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研发及投资周期较长,要求企业具备很强的资金实力和持续投资能力,同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强前瞻性技术布局与产品技术开发,通过技术创新以实现产品领先,因此,公司需要持续投入以强化产品和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深化“2+1+N”发展战略,强化核心能力建设,对内极致降本增效,对外抢抓发展机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提升经营水平。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如下:

  1、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可供分配每股利润不低于 0.2 元;

  2、且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3、且当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 0.1 元;

  4、且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具体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2023年度未达到《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的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五条之规定,即公司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负,且母公司可供分配每股利润为0.12元,低于0.2元;2023年每股收益为-0.8535元,低于0.1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对外投资和购买设备的现金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并且因上述公司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1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6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1,551万元、其他应收款冲回71万元、长期应收款冲回1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2,285万元,其中存货计提49,862万元,固定资产计提2,423万元。

  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项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6,037万元,其中2023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5,425万元,2023年度计提49,862万元,转销49,214万元,其他变动影响-36万元。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2023年度利润总额-648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3,749万元,计提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共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4,535万元,归母净利润和净资产减少3,854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账期内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账期外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款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长期应收款

  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原因如下:

  (三)长期资产减值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15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或“公司”“深天马”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工业”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马显示科技”指“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光电子”指“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现对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企业、天马显示科技、厦门光电子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4,720万元。

  2024年3月13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截止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达到审议披露标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以下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2023年度 “其他关联方”口径包含“厦门光电子”;2024年度“厦门光电子”单独列示,“其他关联方”口径不再包含“厦门光电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2、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3、注册资本:6,4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5、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航空工业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空工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航空工业及航空工业下属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HMW364

  2、法定代表人:王磊

  3、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

  4、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安西路6999号

  5、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天马显示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天马显示科技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天马显示科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天马显示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UYKAQ5K

  2、法定代表人:侯东全

  3、注册资本:1,980,000万元

  4、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安西路69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厦门光电子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厦门光电子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厦门光电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厦门光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1、采购商品:为延伸产业链价值,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等,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销售商品:为实现资源共享,发挥产业链的作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3、提供劳务: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进度收取款项。

  4、接受劳务:委托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委托项目管理等,有利于促进资源共享、渠道共享,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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