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明牌珠宝,证券代码:002574)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签订了《电池采购框架合同》,日月光能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详见公司2024-009号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2、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00万元到2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公司2023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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