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年03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ST主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ST主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除已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及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等相关公告及文件之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除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及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等相关公告及文件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及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等相关公告及文件之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继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事项

  1. 经自查,当前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现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鉴于公司更正后2022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且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2023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公司2023年度的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或者

  (5)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6)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根据公司2022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仍均为负值,且2022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因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2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1月3日补充披露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年度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7.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8. 公司原定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2024年4月2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规定,公司将于变更后的2023年年报披露日期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再次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关于变更2023年年报披露日期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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