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6亿元,期限一年,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大余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大余支行自2024年3月06日起三年内及最高债权余额在人民币7,000万元整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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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金额:元)
■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
保证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券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准上限确定。
2、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55,65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18%,实际担保余额为29,479.9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82%。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余中银信业保字001号)。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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