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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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投”)、厚康实业、西藏和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和汇”)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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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厚康实业目前正在积极妥善处理上述司法冻结事项。
2.本次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本次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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