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4年03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4-007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继续履行《药品委托生产协议》,协议生产期限为两年,预计每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实际金额以每年结算为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霍文逊先生、边泓先生、陈喆女士召开专门会议对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力生制药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浩先生、朱立延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2月24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力生制药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力生制药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协议》,预计每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元,实际金额以每年结算为准。协议生产期限为五年,前三年期满后,双方按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完成内外部审批流程后,协议继续履行两年(详见公司公告2021-003#)。近三年公司与力生制药实际发生交易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协议前三年期满,为满足相关产品的生产需要,公司与力生制药继续履行《药品委托生产协议》,协议生产期限为两年,预计每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实际金额以每年结算为准。公司醋酸泼尼松片、醋酸地塞米松片、曲安西龙片三个产品均不是公司主要产品。上述三个产品2022年销售收入共计为4,183.25万元,占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的1.13%。其中,醋酸泼尼松片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醋酸地塞米松片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曲安西龙片具有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用于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炎症。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年06月17日

  注册资本:18399.3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平

  统一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9502J

  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原料药及塑料瓶、化工原料(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除外)生产(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自有设备、自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收购农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力生制药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力生制药总资产529,103.95万元,净资产434,937.8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14,658.94万元,净利润9,360.6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力生制药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9月30日,力生制药总资产556,171.74万元,净资产464,226.16万元;2023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91,157.25万元,净利润34,266.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浩先生、朱立延先生分别为力生制药董事、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力生制药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药品委托生产,受托方力生制药具备受托生产所需条件、资质和能力;力生制药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委托力生制药进行醋酸泼尼松片等三个产品生产、质量监控、检验、仓储等相关工作,本次委托生产以获得药品监管部门关于药品委托生产的批准之后,方可进行委托生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双方的交易金额以委托加工费结算,包括所有原辅料、包材、人工、动力、化验等费用。委托加工费分两部分结算,具体包括:

  1.原辅料、包装材料费用:每个月按双方确认的单价进行原料采购,并按照每批次药品生产所使用批次的原、辅料采购价格,核算该批次商品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费用。

  2.除原辅料、包装材料费用外的其他委托加工费:依据实际生产规模下不同产品的委托生产单价乘以产品实际产量进行结算。

  此次委托生产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力生制药具有多年药品生产经验,经公司对力生制药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详细考核、评价,确认力生制药具备公司相关产品受托生产的条件和能力,符合公司生产质量要求,公司将委托力生制药进行醋酸泼尼松片等三个产品生产、质量监控、检验、仓储等相关工作。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关联方拥有的产品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与力生制药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有利于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关联方拥有的产品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由于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我们对此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刘浩先生、朱立延先生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的内容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药品委托生产协议》。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4-008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津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以下简称 “本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情况

  ■

  二、其他相关情况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用于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治疗。本品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品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乙类品种。湖北津药于2022年11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并获受理。截至目前,湖北津药在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项目上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约940万元。

  三、同类药品市场情况

  根据米内网全国放大版的医院数据(含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显示,2021年、2022年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国内销售额分别为9.6亿元、4.9亿元。

  四、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湖北津药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由于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4-006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拟设立营销管理中心、品牌与市场中心,原“人力资源部”更名为“人力资源中心”,原“财务部”更名为“财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提高生产效率,合理配置资源,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药品委托生产协议》,预计每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实际金额以每年结算为准,协议生产期限为两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中关联董事刘浩先生、朱立延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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