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建材城”)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破产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控股子公司中福建材城进行破产重整的事项处于材料审核阶段,尚待法院裁定受理。
二、风险提示
鉴于中福建材城破产预重整申请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能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在法院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及中福建材城将依法配合法院对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公司作为中福建材城的债权人,将积极参与配合预重整工作,保证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控股子公司破产预重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或撤消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等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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