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26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基本情况
2023年6月,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收到起诉人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合公司”)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西藏发展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目录资料。道合公司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拉萨啤酒向道合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2.判令拉萨啤酒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信息登记变更,即将Carlsberg International A/S(以下简称“嘉士伯公司”)持有拉萨啤酒的50%股权变更至道合公司名下。
2024年1月3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民事判决书》(2023)藏01民初19号,判决如下:驳回道合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上诉人道合公司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藏高院”)提起的上诉状,上诉请求为:1.请求撤销 (2023) 藏01民初19号民事判决;2.请求改判拉萨啤酒向道合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拉萨啤洒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信息登记变更,即将嘉士伯公司持有拉萨啤酒的50%股权变更至道合公司名下;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拉萨啤酒承担。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律师提供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嘉士伯公司(原审第三人)与被上诉人拉萨啤酒、道合公司、西藏发展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一案,不服拉萨中院作出的(2023)藏01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西藏高院提起上诉。
上述案件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15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3-056、2023-087、2024-002、2024-007、2024-017)。
二、本案最新进展
2024年3月5日,公司收到西藏高院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上诉人Carlsberg International A/S(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不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藏01民初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已经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本院。经审查,本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藏民终4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25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规定,现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若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所列相关情形,即:(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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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2023年触发上述情形任一条款,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目前正处于预重整阶段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目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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