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2024年03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 公司可能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22亿元。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若会计师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最终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小于 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为负,公司将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公司近年经营持续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由于子公司泰一指尚业务转型失败后,逐步收缩并停止原互联网营销业务,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逐年恶化,最近四年中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导致公司扣非前后的营业收入逐年下滑,扣非前后净利润持续亏损。随着营业收入的逐年下降,公司货币资金各期末余额和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分别呈现下降和持续净流出状态,货币资金/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比例在2023年末出现大幅下滑,且为四年内最低,说明货币资金覆盖一年内到期债务的能力下降,同时整体资产负债率也达到四年内最高。如果公司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不能遏止经营持续下滑的态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能否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针对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及的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采取相关解决措施,但截至目前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回款极不理想,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仍未归还,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能否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公司本次回复中涉及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信息均为审计前数据,尚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0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22亿元。请公司:(1)详细披露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期限、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式等,是否为贸易业务;(2)披露公司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业务往来内容、交易金额、回款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合作期限,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合同条款以及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收入确认方法和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详细披露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期限、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式等, 是否为贸易业务;

  2023年度,公司开展的主营业务包括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和技术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

  1.1 开展期限

  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为子公司卡赛科技主要业务,卡赛科技于2020年8月被公司收购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主营业务至今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经营模式

  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广电等四大运营商提供全方位的营销推广服务,具体为运营商号卡和存量包推广服务,通过四网通信运营商在多种社交平台(如快手、抖音、腾讯等)销售手机号码卡及套餐,并根据所销售卡的数量及后续留存率等考核条件收取一定比例的渠道服务费。具体业务类型有:

  1) 运营商增量业务

  运营商增量业务系运营商根据卡赛科技(代理商)每月发展的号卡用户数量进行渠道评定,并根据每张发展后的号卡的实际消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结算。卡赛科技通过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发展意向用户,提交给运营商审核使其发卡配送,后续通过运营商与卡赛科技共同维护发展的用户。

  2) 运营商存量业务

  运营商存量业务即存量套餐办理业务,含流量类套餐和权益类套餐(流量和视频会员、音乐会员、办公软件等),根据运营商配置的套餐办理通道,卡赛科技进行封装(根据运营商提供的接口和宣传要求,形成宣传视频和宣传落地页),对其套餐包进行线上线下推广,促进用户办理套餐流量包,最终根据用户套餐包订购及使用情况进行结算。详见下图:

  1.3 采购模式

  ■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包括:①通过社交平台的广告位、直播间宣传和推广号卡,公司在社交平台账户中预充值业务款,平台根据每日的推广消耗情况对预充值款进行划扣;②通过发展1.4销售模式中平台合作伙伴,双方约定成功推广号卡或存量包,结算对应的推广费用。

  成本构成主要为流量推广费用、固定点位成本等成本。流量推广费用为一次性结算,根据平台出价建议进行投放;固定点位费用有三种类型,一种同流量推广费由平台规则决定,一种为发展用户固定采购单价,一种根据发展用户质量结算。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

  1.4 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系在流量平台(头条、快手、腾讯等)、电商平台(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直播平台(抖音、快手等)、其他固定点位(支付宝、百度及其他APP等)通过自营或代理商销售手机号码卡及套餐。普通消费用户通过店铺商品链接、卡赛科技自有网站、小程序链接等方式收集用户线索,用户线索收集后由各大运营商安排通过顺丰、邮政或自有员工上门帮助用户开卡激活和充值,用户使用卡产生消费后视为销售一笔成功订单。

  1.5 收入确认方式

  卡赛科技在其互联网及社交平台渠道推广通信运营商号卡、套餐、流量包等,相关服务提供后,根据运营商考核结果及结算标准收取销售手续费、补贴费用或服务费,按照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确认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

  每个运营商对各类业务均约定具体的结算政策,运营商酬金政策周期分为 3-36 个月不等,根据不同的运营商,不同省份及产品都有对应政策,如增量业务移动运营商为 6-9 个月,联通电信多为 12-24 个月,广电为 36 个月。存量包业务移动多为 3-6 个月,联通电信为 6-24 个月。在每月推广服务提供后,运营商次月初根据办新卡或者各类套餐的人数、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等按照约定的结算政策统计并结算当月应与杭州卡赛结算的服务费。根据结算规则,杭州卡赛可在推广完成后的数月内根据用户在网情况或者套餐使用情况以及套餐金额等与运营商结算推广服务费。款项基本于开票一个月左右回款。

  因该收入结算方式涉及到预估后续数月内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由于在推广服务完成时较难准确预计该推广服务后续数月可能实现的收入,因此对于该类业务按照运营商实际结算的服务费金额确认收入,对于后续数月可分享的收益不进行暂估确认,待后续运营商实际结算时予以确认。

  由于卡赛科技的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是根据运营商结算政策统计并结算当期服务费,运营商考核推广效果与最终结算挂钩,同时号卡推广过程中卡赛科技自主确定推广方案、供应商及采购报价,若运营商考核未达标,则存在推广服务费无法收回的情况,故卡赛科技承担了所有商品交易风险,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1.6 是否为贸易业务

  公司对运营商号卡及存量包的推广自主确定供应商、自主定价,并在推广号卡及存量包的过程中需要制定推广方案、承担供应商推广成本,承担了类存货风险,故公司在此项交易中承担了主要责任,不属于贸易业务。

  2、技术服务

  2.1 开展期限

  技术服务系子公司富润数链主要业务,公司经营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为引领,以下沉式业务场景为切入点,通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监管产品及区块链应用产品,构建监测与服务运营体系,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富润数链成立于2019年12月,主营业务至今未发生重大变化。

  2.2 经营模式

  直播营销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已成为国内重要销售渠道,正在创造着一个千亿级的新市场。但直播带货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包括虚假夸大宣传、数据造假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逐步加强了对直播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依法开展联合惩戒。针对直播监管业务需求,富润数链多次升级互联网监测平台的运营和审核能力,打造了以大数据建模、人工智能审核、区块链固证为创新特色的互联网广告监测+直播监测+交易监测的完整业务体系,帮助市场监管部门及早发现直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线索。

  富润数链推出的天稽互联网监测平台,将监管执法与信息化手段深度融合,对海量互联网信息密切监控、智能识别,对违规态势实时追踪、有效固证,实现互联网直播监测、互联网广告监测和互联网交易监测。公司不断升级SAAS监测平台的运营和审核能力,已助力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

  2.3 采购模式

  富润数链系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采购主要系软件研发方面的零星采购。

  2.4 销售模式

  富润数链终端客户为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形式进行销售。流程为投标→中标→签约→收款。

  2.5 收入确认方式

  技术服务收入确认系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及验收条款,按照终验法,取得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提供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技术服务提供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与主要客户签署的合同交付及验收条款列举如下: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软件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乙方申请试运行,不间断试运行天后,经使用单位确认,可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平稳运行天,乙方可向甲方提交书面终验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终验。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其他交付产物交给甲方。

  3.乙方需负责项目整体上线与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并完成培训甲方(或使用单位)的使用操作人员至独立熟练操作,经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后,甲方才做验收。

  4.软件上线后,经双方确认后进行系统测试。系统测试由乙方负责,甲方工程师可视实际情况,参与测试,测试需求过程中:

  1)甲方若发现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不符合招标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根据云平台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测评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功能和性能第三方测试,其测评结果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乙方需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评测费用。

  2)测试将依据本采购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及项目功能、性能及安全要求。

  3)如果第三方测试没有通过,乙方需在天内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测评通过方可提请验收,如果在天内整改没有通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因项目资料电子化存档需要,验收完成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扫描验收资料,并将扫描件与其他资料一并移交甲方。”

  技术服务过程中公司承担的成本为技术服务费、职工薪酬、办公费等费用及研发费用。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富润数链主要进行监测平台的研发,无营业成本列支。

  富润数链2023年度发生研发费用469.69万元,2022年度发生研发费用577.16万元。富润数链推出的天稽互联网监测平台由公司自主研发完成。

  由于富润数链技术服务收入是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及验收要求,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富润数链承担技术服务过程中的成本,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2.6 是否为贸易业务

  技术服务系公司为客户提供软件服务,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确认收入,不属于贸易业务。

  (2)披露公司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业务往来内容、交易金额、回款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合作期限,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公司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

  注:回款金额中包含了收回的期初应收账款。

  2、公司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合同条款以及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收入确认方法和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时点/时段的规定:

  “第十一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一)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

  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卡赛科技提供的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在推广完成、相关用户办理了号卡或 者套餐业务后,相关的推广服务即完成,即可以为运营商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不 满足收入确认时段法的三个条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同时,因该 运营商号卡推广业务的收入系在后续数月内根据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等 因素及约定的结算政策结算服务费收入,属于存在可变对价的交易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六条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 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 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 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 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由于卡赛科技的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系在推广服务完成后数月内根据 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等因素及约定的结算规则结算服务费收入,而在推广 服务完成时,后续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将全部收 入进行暂估,后续可能会发生重大转回的情况,不满足可变收入确认条件,因此 对于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业务按照运营商实际结算的服务费金额确认收入,对于 后续数月可分享的收益不进行暂估确认,待后续运营商实际结算时予以确认。

  公司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具体情况如下:

  ■

  由上表可知,公司收入确认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明显差异。

  综上,公司的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按照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确认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针对前述问询函问题,我们在本年度审计中计划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不限于:

  (1)询问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或经营模式,检查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与附注政策披露一致,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关注前后期是否保持一致。

  (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与上期、同行业进行对比分析,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分析各类型收入变动及毛利率变动是否异常。

  (3)通过工商信息系统核查相关公司的基本信息,了解相关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和交易额进行函证,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性和交易的真实性。

  (5)选取重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以确认客户对于应收账款余额是否认可。

  (6)主营业务收入执行细节测试及双向测试程序,审查发票、记账、合同、业务数据、结算单、银行流水等是否一致。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了解了公司的销售模式和各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询问了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对营业收入进行账表核对等工作。我们认为,基于目前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回复与公司未审财务数据之间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分析程序、函证、细节测试等实质性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需进一步对收入获取充分的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浙江富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如果经审计后,公司主营收入低于一个亿,公司将面临退市风险。

  二、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净利润预计为-4亿元到-4.6亿元,扣非净利润预计为-3.6亿元到-4.2亿元,主要受报告期内对部分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请公司:(1)披露相关应收账款的金额、交易对象、形成背景、账龄结构、历次减值计提等情况,说明本次计提减值的具体依据,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形;(2)详细说明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明细及前期确认和列报情况,本次公允价值下降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公允价值计量是否经评估及具体评估过程;(3)近4年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持续亏损,营业收入大幅下滑,重要子公司经营停滞,结合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说明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1)披露相关应收账款的金额、交易对象、形成背景、账龄结构、历次减值计提等情况,说明本次计提减值的具体依据,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1、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

  2、本期计提减值的具体依据,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1)2022年末,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A 2022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B 2022年末,互联网营销服务、营销数据分析服务、电商业务等形成的、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

  2)本期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原因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包括子公司泰一指尚期末应收账145,308.36万元,坏账准备66,661.94万元(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8,156.97万元,账龄组合坏账计提:38,504.97万元)。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责令子公司泰一指尚相关责任人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同时并已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催款,由于近年行业环境变化,催收效果极不理想,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增长,导致本期计提了大额坏账准备,2023年末,泰一指尚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泰一指尚2023年度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共计43,810.5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应当按照该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综上所述,由于2022年度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回款较差,公司已对预计无法收回款项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8,156.97万元,剩余款项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504.97万元,整体坏账计提比例达45.88%。2023年度,随着泰一指尚业务停滞,催款效果极不理想,账龄进一步增长,导致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前后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未发生变化,前期不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2)详细说明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明细及前期确认和列报情况,本次公允价值下降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公允价值计量是否经评估及具体评估过程;

  1、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明细及前期确认和列报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系为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以被投资单位期末净资产作为评估其公允价值的重要参考依据,被投资单位期末净资产基本能体现其公允价值的,以其净资产作为评估公允价值的基数。之前公司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价格,故以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或者以投资成本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期末留存收益/投资之后的留存收益份额之和作为期末投资的公允价值。

  2、本次公允价值下降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公允价值计量是否经评估及具体评估过程

  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主要为公司持有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此次对2家银行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估算,参考银行公司业务及性质,分别均选择了7家业务、性质相同的银行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对象,通过对比《银行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分析,对委估银行及可比案例7家银行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及经营增长等5个方面12个因素差异进行量化比较,根据各因素差异度进行修正,按照修正后的7家可比公司平均PB倍数(市净率),扣除流动性折扣后确定银行的公允价值。

  2023年末,银行A股上市公司股价有所下跌,通过查询分析2023年末42家银行上市公司PB倍数,最高约为0.78倍,最低约为0.31倍,平均PB倍数约为0.52倍,通过市场及行业对比分析整体来看,2家银行公允价值变动符合行业变化趋势,估值结论趋向于行业的水平。

  公司持有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5%股权2023年期末公允价值为20,838.81万元,持有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9%股权20,029.56万元,根据测算,2家银行公允价值变动合计约为-12,408.84万元。

  本次公允价值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持有的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允价值下降所致。由于2023年四季度可比上市公司市值出现快速普遍的下降,考虑到市场因素,公司对截至2023年末持有的银行股权采用了市场法进行估值,确认了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由于公司对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持股比例较小,因此此次采用市场法进行测算。

  2.市场法评估思路

  由于目前国内并购案例资料难以收集且无法了解其中是否存在非市场价值因素,因此不宜选择该种方法;考虑到该行业存在可比上市银行,本次评估选择采用参考上市公司比较法,即将评估对象与同行业的上市银行进行比较,通过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分析参数,我们可以得到其比率乘数。但比率乘数在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相应分析参数中前还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差异。

  3.公式介绍

  被评估企业股权市场价值=被评估企业比率乘数取值×被评估企业相应分析参数×(1-缺少流通性折扣率)+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4.评估过程中参数的选择

  (1)选择对比公司

  通过对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在 A 股上市的银行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及经营增长等相关指标资料比较分析,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对比银行已发行人民币 A 股;

  对比银行为银行业;

  对比银行必须为至少有三年上市历史;

  对比银行近三年为盈利银行。

  (2)分析参数的确定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主要是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及市销率(PS)等,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比率,并据此计算出股权价值。该种方法通常也被称为倍数法。

  本次评估对象所处行业为银行业,其中价值比率选择市净率(P/B)。采用该价值比率的主要考虑如下:

  A.银行属于强周期行业,其收益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影响较大,相应的 P/E 、PS比率波动也较大。

  B.银行在损益表中作为支出提取的减值拨备直接影响盈利水平,从而影响市盈率。减值拨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层的风险偏好,稳健的银行可能会在界定贷款质量上更谨慎一些,在拨备上更保守一些;而另一些银行则可能相反。由于银行间减值拨备的提取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因而净利润指标不能较好地反映当年的业绩。

  C.由于我国对于银行企业实行资本监管,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银行企业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银行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银行资本充足性,故资本对于银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D.净资产作为累积的存量,当年减值拨备对净资产的影响远远小于对当年利润的影响。

  考虑到上述因素,本次估值的价值比率取 P/B 比率。

  市净率(P/B 比率):指可公开交易证券的每股市场价格与其每股账面价值的比率,即市净率(P/B)=每股市价/每股账面价值。

  (3)比率乘数计算时限

  为了充分反映和比较可比银行和评估对象历史经营状况和发展状况,从而更审慎地估算被评估银行股东权益价值,本次可比银行的可比数据选择数据计算比率乘数值作为目标银行比率乘数。

  5. 测算过程

  (1)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测算过程如下:

  本次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主要是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选择市净率(P/B)进行测算。

  A.通过查询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选择7家类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案例。选取案例如下:

  ■

  a.修正模型

  比率乘数的修正公式如下:

  被评估银行的价值比率乘数=可比银行的价值比率乘数×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目标公司系数/可比公司系数

  b.比率乘数修正

  ①修正因素的确定

  本次评估参考2020年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进行比较修正,《银行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如下表:

  ■

  ②因素修正分析

  分别通过从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及经营增长等方面对目标银行和可比银行进行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指标分析如下所示:

  ■

  ③调整系数的确定

  目标银行作为比较基准和调整目标,因此将目标银行即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指标系数均设为 100,可比银行各指标系数与目标银行进行比较后确定,优于目标银行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高于 100,劣于目标银行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低于 100。根据上述对调整因素的描述及调整系数确定方法,各影响因素调整系数详见下表:

  ■

  B.根据分析银行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及经营增长等因素,经交易案例对比修正,可比交易案例修正后的系数如下:

  ■

  C.修正系数表根据上述数据,被评估银行的价值比率乘数=可比银行的价值比率乘数×修正系数,得出被评估银行 P/B 比率乘数如下表所示:

  ■

  D.修正后的价格

  ■

  通过上述测算,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

  -4,888.57万元。

  (2)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测算过程如下:

  本次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主要是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选择市净率(P/B)进行测算。

  E.通过查询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选择7家类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案例。选取案例如下:

  ■

  c.修正模型

  比率乘数的修正公式如下:

  被评估银行的价值比率乘数=可比银行的价值比率乘数×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目标公司系数/可比公司系数

  d.比率乘数修正

  ①修正因素的确定

  本次评估参考2020年金融企业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进行比较修正,《银行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如下表:

  ■

  ②因素修正分析

  分别通过从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及经营增长等方面对目标银行和可比银行进行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指标分析如下所示:

  ■

  ③调整系数的确定

  目标银行作为比较基准和调整目标,因此将目标银行即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指标系数均设为 100,可比银行各指标系数与目标银行进行比较后确定,优于目标银行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高于 100,劣于目标银行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低于 100。根据上述对调整因素的描述及调整系数确定方法,各影响因素调整系数详见下表:

  ■

  A.根据分析银行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及经营增长等因素,经交易案例对比修正,可比交易案例修正后的系数如下:

  ■

  B.修正系数表根据上述数据,被评估银行的价值比率乘数=可比银行的价值比率乘数×修正系数,得出被评估银行 P/B 比率乘数如下表所示:

  ■

  C.修正后的价格

  ■

  通过上述测算,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

  -7,520.27万元。

  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结论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结论为准。

  (3)近4年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持续亏损,营业收入大幅下滑,重要子公司经营停滞,结合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说明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公司自2022年度要求子公司泰一指尚主动收缩传统互联网营销业务,积极谋求业务转型,但因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泰一指尚的业务转型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泰一指尚在收缩传统互联网营销业务的同时未能开拓新的业务。互联网营销业务在2023年度未再开展;电商业务2022年度也大幅收缩;另外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受四大运营商竞合等影响,2023年度营业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结合上述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如下:

  1、经营方面

  (1)自2022年度起,子公司泰一指尚逐步收缩并停止了传统互联网营销业务,近三年主要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随着泰一指尚业务的收缩至停止,公司近两年的主要经营的业务由原来的互联网营销服务、营销数据分析服务变为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和技术服务,近三年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分别为19,514.57万元、16,734.51万元和10,903.99万元,呈下降趋势,毛利率分别为16.17%、-0.21%和4.29%,业绩下滑主要因:1)合作的运营商部分合作模式调整,结算周期变长,公司需维持营运资金的情况下,只能减少业务量;2)随着近年推广成本的提高,部分订单出现亏损,出于对效益的考量,减少部分渠道的推广预算;公司近三年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64.63万元、195.20万元和1,125.32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绍兴银行、诸暨农商行等公司股权,相应价值较高,且质押率不高,其中绍兴银行5,832万股(已质押2,900万股,质押率49.73%)、诸暨农商行3,090万股(已质押1,000万股,质押率32.36%);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市富润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富润屋大厦,该大厦座落在诸暨市浣东街道东祥路19号,房产面积45833.44平方米,每年可带来持续稳定的租金收益,且资产尚未抵押。

  2、财务方面

  近四年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公司近年经营持续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由于子公司泰一指尚业务转型失败后,逐步收缩并停止原互联网营销业务,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逐年恶化,最近四年中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导致公司扣非前后的营业收入逐年下滑,扣非前后净利润持续亏损。随着营业收入的逐年下降,公司货币资金各期末余额和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分别呈现下降和持续净流出状态,货币资金/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比例在2023年末出现大幅下滑,且为四年内最低,说明货币资金覆盖一年内到期债务的能力下降,同时整体资产负债率也达到四年内最高。如果公司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不能遏止经营持续下滑的态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会计师回复】

  1、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具体依据,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的回复意见:

  我们在本年度审计中计划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不限于:

  (1)取得收入台账,结合收入确认时间,复核应收账款账龄,评价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

  (2)从工商系统中查看重要客户的存续状态及信用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已注销或者其他异常情况的客户;对于存在异常情况的客户,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说明以及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判断,并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及走访情况核实确认。

  (3)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4)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5)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性。

  (6)选取重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以确认客户对于应收账款余额是否认可,以及欠款的偿还计划。结合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情况的判断、应收账款函证回函、客户走访等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准确性。

  (7)结合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复核对各项金融资产准确类别划分,获取公司对权益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判断的依据;评价管理层对其他非流动金额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准确性。

  由于我们尚未完成浙江富润2023年报审计工作,相关审计程序还在执行过程中,函证、实地访谈、细节测试等工作尚未完成,我们需获取更为充分的审计证据。基于目前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尚无法对公司是否存在信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发表意见。我们将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对贵部问询的上述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浙江富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2、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判断的回复意见

  针对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我们关注了公司相关公告,并与管理层进行了初步沟通,由于我们尚未完成浙江富润2023年报审计工作,相关审计程序还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获取更为充分的审计证据,基于目前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尚无法对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的判断发表意见。我们将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对贵部问询的上述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浙江富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3、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回复意见

  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定位,了解了公司整体上对内部资源的统筹安排,了解公司具体债务结构,分析公司其偿债能力是否会对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了解了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由于我们尚未完成浙江富润2023年报审计工作,相关审计程序还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获取更为充分的审计证据。我们将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对贵部问询的上述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浙江富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三、公司2022年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主要涉及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应收账款、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请公司说明前述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解决进展,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充分关注以前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的解决情况,客观、公允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46,948.91万元,坏账准备66,672.61万元,其中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145,308.36万元,坏账准备66,661.94万元。公司管理层对泰一指尚的销售和客户缺乏有效管理,未能及时关注泰一指尚客户经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未能对客户已违约或逾期的应收账款的催收予以有效管控,泰一指尚应收账款没有及时回收或无法回收,坏账准备大幅增加,且没有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该等应收账款的款项性质、可回收性和与之相关的交易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公司在销售和客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回笼、收入确认等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浙江富润公司子公司泰一指尚为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及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过程中,浙江富润公司、泰一指尚认为泰一指尚实际系代理人身份,对上述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会计师无法就上述业务中泰一指尚是否属于代理人身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公司关联方存在通过泰一指尚供应商及其所投资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关联方占用资金尚未归还。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涉及事项,截至目前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回款极不理想,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仍未归还,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能否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已做出以下解决措施:

  1、针对泰一指尚应收账款问题,责令由泰一指尚总经理负责,成立应收账款催收专项小组,对应收账款进行逐笔梳理,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同时公司层面成立应收账款催收督查小组,督促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截至目前,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回款极不理想;

  2、针对泰一指尚收入确认问题,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已经调减了2020年度和2021年度营业收入36,492.49万元和14,323.40万元;

  3、针对公司关联方江有归(原泰一指尚董事长、公司高管)、钱安(原泰一指尚董事、公司高管)及控制的企业存在通过泰一指尚供应商及其投资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其中向泰一指尚供应商杭州如图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借款900万元,导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形;向泰一指尚投资企业杭州迷猴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借款940万元,导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形),公司已责令江有归、钱安于2023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借款,在未归还前,暂停发放两人工资,截至本公告日,两人尚未归还上述借款。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行为,公司正在寻求法律手段予以追究。

  (三)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事项

  1、子公司泰一指尚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鉴于未完成业绩承诺引致的业绩补偿款金额较大,经浙江富润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协商,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浙江富润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2022年度,公司收到江有归、付海鹏支付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00 万元,截至浙江富润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剩余业绩补偿款后续支付计划暂未确定,未来收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浙江富润公司将持有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390.09万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 日,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846.18万元,2022年度,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052.97万元。该项金融资产所及股价涨跌可能对浙江富润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除2022年收到江有归、付海鹏支付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00 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其他业绩补偿款项。公司就与江有归、付海鹏之间关于自愿追加的业绩承诺和利润补偿事项,已采取诉讼手段,并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杭州市中院送达的(2024)浙01民初180号之《案件受理通知书》。公司将按照杭州市中院要求,积极配合案件相关工作。

  2、2023年公司已陆续减持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该项金融资产170.09万股,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70.93万元,规模较小,股价涨跌预计对浙江富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五)该事项有关风险

  截至目前,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回款极不理想,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问题未解决,仍有可能影响到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约修订)9.3.2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9.8.1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会计师回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向管理层了解了2022年年报被前任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2022年保留事项的影响因素还仍未消除,将导致我们对本期审计报告做出负面评价。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函证、现场走访、细节测试等实质性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需进一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我们将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对贵部问询的上述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浙江富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四、请公司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认营业收入,并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如公司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如下:

  “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24亿元,其中运营商号卡收入10,896.44万元、互联网监测技术服务收入1,125.32万元、酒水类等销售203.9万元、互联网营销服务收入147.07万元、口罩销售收入12.28万元、房租租赁收入807.28万元。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运营商号卡收入、互联网监测技术服务收入及互联网营销服务收入均与主营业务相关,具有稳定业务模式和持续性;其中运营商号卡收入来源为子公司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监测技术服务收入来源为子公司浙江富润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的收入均为已经存在的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具有稳定业务模式和持续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二、营业收入具体扣除项”之“(一)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不属于扣除范围。其他业务收入1,173.64万元,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口罩销售收入、互联网营销服务收入等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不具有持续性,应予以扣除。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1,173.64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2,021.79万元,不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之“第三节 财务类强制退市-9.3.2”,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或者更正公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前述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未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对公司股票是否触财务类退市情形。

  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若最终的审计结果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会计师回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分析程序、函证、细节测试等实质性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基于目前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尚无法对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定义的应扣除的收入金额发表最终的专业意见。我们将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对贵部问询的上述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浙江富润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为准。

  五、公司应当高度重视2023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成,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1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8);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目前,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正有序推进,营业收入金额、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值、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点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分析程序、函证、细节测试等实质性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需进一步对收入获取充分的证据,公司将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以上回复中涉及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信息均为审计前数据,尚需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暨

  聘任联席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龚文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并聘任其担任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龚文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胜任相关的工作职责,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龚文华先生简历

  龚文华,男,196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校企公司总经理、浙江春风动力公司副总经理、英飞特(杭州)光电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中南石化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9日以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龚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聘任龚文华为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暨聘任联席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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