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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下属公司(包括未在上表中列示的其他下属公司)全年的资金实际需求,在23,000万元的总额度里综合平衡,办理统借统还贷款。如有涉及财务资助的,公司届时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将根据实际取得融资资金的利率水平和期限,向下属公司以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和期限办理统借统还贷款。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向部分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统借统还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南瑞泰”)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1日
住所: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S102省道2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陈雪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建材专业及热工窑炉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技术人员(以上项目凭许可证件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租赁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物出资3200.8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河南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7.99%。
河南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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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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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河南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1-13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泉侑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钢铁制品加工销售;耐火材料技术咨询服务;窑炉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钢铁制品、研磨球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郑州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0.00%。
郑州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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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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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郑州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开源新材料”)
成立日期:2006 年12月29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畈村路
法定代表人:白雪松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磨金属及其零部件、机械配件、铸钢铸铁件、合金结构钢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破碎、粉磨系统节能技术服务;废旧钢球及合金铸钢件的回收;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厂房租赁;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新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02%。
开源耐磨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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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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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名称: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都江堰瑞泰”)
成立日期:2007年2月8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太阳岛路4号
法定代表人:曾海军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耐火材料(不含石棉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成套工程承包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都江堰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8.85%。
都江堰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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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都江堰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统借统还形式向集团内所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支持中,按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统借统还的条件,有利于保障下属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发展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贷款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贷款25500万元,没有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贷款。公司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瑞泰科技”)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一2026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一一2026年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公司2024年一一2026年拟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进行产品销售、产品采购等方面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作宝、马振珠、侯涤洋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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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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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3614.62869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育先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
经营范围:(无).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建材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中建材集团总资产723,086,042,911.77元,净资产241,587,020,340.05元;2023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0,037,462,201.10元,实现净利润10,937,547,084.91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建材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中建材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控制的中央企业,实力雄厚,资信优良,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相关网站查询,中建材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建材集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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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中国建材集团签订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具体的单个交易由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分别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依据框架协议签署具体的产品销售合同或产品供货合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品销售框架协议》:
1、供应方:瑞泰科技及所属企业
购买方:中国建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2、产品名称
供应方同意根据购买方实际生产所需耐火材料、耐热耐磨材料等产品,向购买方提供耐火材料、耐热耐磨材料等产品,在本协议下,具体交易时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为明确起见,双方可能按照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再签订补充协议或其它确认文件,此类补充协议或确认文件为本协议组成部份。
3、交易金额
本协议下的产品销售,在2024年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在2025年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在2026年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78,00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4、交易价格
(1)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供应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将参照供应方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或相同产品的价格。
5、其他内容
关于结算方式、产品质量、包装、交货、运输、违约责任等方面,由交易双方实际交易时,按照双方的约定再行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6、交易的生效条件与有效期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并取得瑞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7、争议与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或由于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
1、供应方:中国建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购买方:瑞泰科技及所属企业
2、产品名称
供应方同意根据购买方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向购买方提供氧化锆、硅酸锆、锆英砂等产品或集控装备及软件服务、检测认证服务、网络服务,在本协议下,具体交易时签订产品供应合同。
为明确起见,双方可能按照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再签订补充协议或其它确认文件,此类补充协议或确认文件为本协议组成部份。
3、交易金额
本协议下的产品采购,在2024年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在2025年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在2026年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4、交易价格
(1)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供应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将参照供应方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或相同产品的价格。
5、其他内容
关于结算方式、产品质量、包装、交货、运输、违约责任等方面,由交易双方实际交易时,按照双方的约定再行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6、交易的生效条件与有效期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并取得瑞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7、争议与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或由于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促进产品销售;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可以补充采购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质量;公司向关联方购买集控装备及软件服务、检测认证、网络服务等服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仍会持续。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1、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一2026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一2026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除关联董事宋作宝、马振珠、侯涤洋回避表决外,该议案获其余董事全票同意通过。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签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产品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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