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0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3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全体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进行在建工程资产划转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集芯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集芯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6,013万元。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拟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将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4项目在建工程资产及其对应负债按照账面净值有偿划转至集芯云公司,与划转项目相关的员工也根据相关政策一并转入集芯云公司。预计此次划转资产的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划转资产先用于认缴注册资本,其余作为企业资本公积。上述资产的最终划转金额以及人员名单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划转具体事宜。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思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锐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10街坊25/6丘地块(即张江中区C-6-7地块在建项目)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挂牌,挂牌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基础,为人民币18,028.60万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 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06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进行在建工程资产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上海集芯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芯云公司),注册资本56,013万人民币。
●在建工程划转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4项目划转至集芯云公司,预计划转资产的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划转资产先用于认缴注册资本,其余作为企业资本公积。
●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和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划转部分资产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上海集芯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集芯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6,013万人民币。
在集芯云公司设立完成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拟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将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4项目在建工程资产及其对应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与划转项目相关的员工也根据相关政策一并转入全资子公司。预计此次划转资产的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划转资产先用于认缴注册资本,其余作为企业资本公积。上述资产的最终划转金额以及人员名单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划转部分资产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划转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产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划出方基本情况
资产划出方名称: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丹桂路1059号2幢1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03101852D
法定代表人:何大军
注册资本:206,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酒店管理;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设全资子公司/资产划入方基本情况
资产划入方名称:集芯云公司
股权比例: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56,01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筑工程,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物业租赁、咨询等业务,集成电路研究开发,商业化高科技项目投资与经营转让,高科技成果转让,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设备供应与安装,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经营与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
经营内容和目标:负责开发建设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4项目。
注: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三、在建工程资产划转情况
本次资产划转拟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截至划转基准日,预计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4项目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四、资产划转的主要安排
(一)本次资产划转涉及的资产及员工安排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4项目在建工程资产及其对应负债按照账面净值有偿划转至集芯云公司,与划转项目相关的员工也根据相关政策一并转入集芯云公司。划转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金额以及人员名单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二)划转涉及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本次划转后对已签订的涉及业务的协议、合同等将办理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将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至相应的子公司;依法或依约不能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仍由母公司继续履行。
(三)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交易是项目公司化的积极尝试,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有效提升园区产业定制化招商、特色招商水平。本次资产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资产划转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等因素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变化,积极发挥产业链整体优势,不断适应市场和行业的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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