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3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属耐火材料制造行业,从事定形和不定形耐火材料以及各类耐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综合服务,产品服务于玻璃、水泥、钢铁以及有色、电力、石化等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熔铸耐火材料、烧成耐火材料、不定形材料以及各类耐磨材料等。公司业务分为玻璃行业用、水泥行业用、钢铁行业用耐火材料三大业务板块。玻璃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熔铸耐火材料、碱性耐火材料,用于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及其他特种玻璃窑体的砌筑,并可为用户提供包括窑炉设计、材料配置、材料提供、技术咨询在内的成套服务;水泥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碱性耐火材料、铝硅质耐火材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等,公司在该板块致力于推广总包服务模式,即为客户提供从耐火材料的设计、选型、配置、供货、安装施工、技术改造、后期维护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钢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有炼钢系统用耐火材料、炼铁系统用耐火材料、连铸用功能型耐火材料,产品品种较为齐全,同样可为用户提供总包服务。

  (二)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耐火材料是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电力等行业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基础支撑材料,其行业整体发展、盈利水平与下游行业的效益息息相关。

  报告期内,耐火材料下游钢铁、水泥行业整体低迷,受原燃料价格处于高位、钢材价格下跌以及下游需求总体偏弱的影响,钢铁行业盈利水平下滑明显,中国钢铁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重点钢铁企业营业收入为4.66万亿元,同比下降1.74%;营业成本为4.39万亿元,同比下降0.61%,收入降幅比营业成本降幅大1.13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为621亿元,同比下降34.11%;销售利润率为1.33%,同比下降0.66个百分点。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宏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平稳增长,但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水泥需求修复缓慢,全国水泥市场总体呈现“需求持续萎缩、价格低位下行、成本居高不下、效益大幅下滑”的运行特征。据数字水泥网报道,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累计水泥产量约15亿吨,较2019年同期下降20%以上,前3季度全国累计水泥产量创近13年以来同期最低,企业亏损面扩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累计202293万吨,同比下降0.7%。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平板玻璃产量累计96942万重量箱,同比下降3.9%,玻璃行业有复苏迹象,龙头业绩回暖,原材料价格下降,板块盈利能力有所修复。下游行业总体效益滑坡,同时整个高温工业进入“产能产量双控”政策管控阶段,呈现市场需求减弱、应收账款上升、企业利润明显下滑的复杂局面。

  据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对行业有代表性的千余家企业运行情况的统计,前三季度,耐火制品产量和销售收入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也印证了下游行业对耐火材料的总需求量在发生变化。同时,耐火材料原材料价格处于低谷,原料企业利润下滑较制品企业更为严重。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通过对91家重点耐火材料企业2023年前3季度经营情况调研显示,耐火材料产量1070.47万吨(含耐火原料323.26万吨),同比增长1.47%,但其中原料增长4.87%; 91家企业前3季度总销售收入501.36亿元,同比下降0.1%;实现利润27.94亿元,同比下降19.37%;上缴税金28.79亿元,同比增长19.59%; 91家企业9月末应收账款254.41亿元, 同比上升0.48%。

  2023年年底,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委分别出台和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 “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 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等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智能制造和节能降耗等政策方向及行业发展特点,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强质量管理、转型升级,提高生产制造水平,不仅保证了公司的稳定运营,在发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绿色环保低碳以及专精特新方面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23年底,公司有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

  报告期内,公司细分产品的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波动,对此公司采取的措施有:1.积极寻找价低价质优的原材料厂商进行合作,对公司降低生产运行成本起到了有力的保障;2.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工艺优化,加大原料回收再利用率,进行降本增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作宝

  2024 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4年3月4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有侯涤洋先生、孙祥云先生、陈海山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作宝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经理层对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报告》。

  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2、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一2026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作宝、马振珠、侯涤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3、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宋作宝、马振珠、侯涤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向部分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54.77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1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2024年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8、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现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确认公司向其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19、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修改为:每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14.4万元/年,每月发放12000元,为税前收入。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总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总部部门设置为10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投资部、企业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合规部、党群人事部、监督执纪综合室、耐火材料中央研究院、国际发展部。

  2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经研究,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对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2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8、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9、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6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以及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提案11-13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4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为等额选举。股东需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每一提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27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3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3月26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一57987958   传真:010一57987805

  电子邮箱:zhxb@bjruita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七)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362066、瑞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4年3月4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4、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现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确认公司向其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分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2%。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担保将分别办理,担保期限自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并与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2024年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

  授权华东瑞泰的法定代表人胡建坤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都江堰瑞泰”)

  成立日期:2007年2月8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太阳岛路4号

  法定代表人:曾海军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耐火材料(不含石棉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成套工程承包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都江堰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8.85%。

  都江堰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都江堰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都江堰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瑞泰”)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2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李道胜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赛隆结合耐火陶瓷功能材料、耐火材料定形和不定形制品、耐火水泥、耐火原料及添加剂深加工,高效耐磨节能材料、工业陶瓷制品制造、销售,普通机械加工,窑炉制作,高温闸阀制作,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窑炉工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房屋、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安徽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2.13%。

  安徽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安徽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安徽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开源新材料”)

  成立日期:2006 年12月29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畈村路

  法定代表人:白雪松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磨金属及其零部件、机械配件、铸钢铸铁件、合金结构钢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破碎、粉磨系统节能技术服务;废旧钢球及合金铸钢件的回收;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厂房租赁;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新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02%。

  开源耐磨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开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南瑞泰”)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1日

  住所: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S102省道2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陈雪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建材专业及热工窑炉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技术人员(以上项目凭许可证件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租赁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物出资3200.8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河南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7.99%。

  河南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河南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河南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瑞泰国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2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8号二层之二

  法定代表人:刘立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贸易代理、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瑞泰国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0.00%。

  瑞泰国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瑞泰国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瑞泰国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兴瑞泰”)

  成立日期:2013年5月7日

  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南园村

  法定代表人:钱耀华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火保温材料制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耐火保温材料、特种陶瓷的制造、销售及与此相对应的工程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宜兴瑞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其中华东瑞泰占其注册资本的57.43%。

  宜兴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宜兴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宜兴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兴耐火”)

  成立日期:1992年2月27日

  住所: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

  法定代表人:陈磊

  注册资本:3101.01340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宜兴耐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宜兴耐火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宜兴耐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宜兴耐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担保议案后一致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其减少下属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在评估下属公司的偿债能力后,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保证,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公司的少数股东将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依据《担保收费管理办法》收取担保费用。

  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公司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

  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是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华东瑞泰对其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情况:由于宜兴耐火是华东瑞泰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宜兴瑞泰的另一股东一一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厂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宜兴瑞泰股权向华东瑞泰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华东瑞泰对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的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筹措经营发展资金,减少其资金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事项,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被担保公司的少数股东将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公司将按担保收费办法收取担保费。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华东瑞泰为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

  由于宜兴耐火是华东瑞泰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宜兴瑞泰的另一股东一一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厂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宜兴瑞泰股权向华东瑞泰提供反担保。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1.17%,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和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8,291,307.03元,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29,130.7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230,204.48元,减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8,464,627.6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7,227,753.21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3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23,100,000.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924.41万元(含51,924.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名称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耐火材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更名为“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循环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名称的原因及影响

  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瑞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主要将废旧定形耐火材料加工为不定形耐火材料,在满足下游客户产品类型需求变化的同时,可减少原材料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湘潭市高新区建议突出该项目“循环经济”的特点,故湘钢瑞泰在进行项目备案时,决定将项目更名为“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循环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本次公司仅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构成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情况

  (一)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马振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振珠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辞职后,马振珠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所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二)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海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海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辞职后,陈海山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所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振珠先生、陈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马振珠先生、陈海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王华先生、陈荣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董事,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王华先生、陈荣建先生获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王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工程师。

  现任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曾任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院长)、副总经理(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墙体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陶瓷院总支书记、副院长、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王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陈荣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公司财务资产部副经理兼湘潭分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财务处会计师等职务。

  陈荣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荣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海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海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陈海山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海山先生辞任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所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海山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宋作宝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荣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连聘可以连任。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陈荣建先生个人简历

  陈荣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公司财务资产部副经理兼湘潭分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财务处会计师等职务。

  陈荣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荣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统借统还对象:公司部分下属公司

  统借统还额度:不超过23,000万元

  统借统还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

  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一、概述

  (一)统借统还基本情况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拟向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以统借统还形式提供资金支持,拟定统借统还额度为不超过23,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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